如何制定,修改或決定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將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進行公示,告知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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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企業長期不整理規張制度會不會被別有用心的領導帶垮?

一個企業沒有規章制度是不可想象的,創業依靠的是團隊,早期為了體現決斷力和應變力,可以採用“人治”,這是一個做蛋糕的階段,這個時間大家的想法都是為了把蛋糕做出來,倒是不會為了個人私利太多紛爭,可是,創業穩定後,到了企業發展期,就到了分蛋糕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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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越大的企業,簡單的專案,簡單的辦法可以達到效果,卻選擇複雜化?

我個人的看法是,中國目前所有的大型企業有個一這樣的問題成在,就是看上去簡單的專案和簡單的辦法可以達到效果,卻複雜化,是因為這個企業的領導人不會去做這個簡單的專案用簡答的辦法,都是透過手下的人和這個專案的負責人去做,做不到直接上達天聽,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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