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道題目是關於發包人的代表,發包人一般是工程建設的投資方,把工程建設發包給具有資質的承包人進行建設,所以發包人也稱為甲方,發包人代表也就是甲方代表,代表發包人在工程建設中對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問題行使發包人的權利...
檢視全文»承包合同中什麼叫第一合同承包人?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第一承包人的含義是指相應合同當事方的主要責任人,對合同的履行負有主要責任,一旦發生糾紛,也是主要的責任承擔者...
檢視全文»鑽井屬於建築工程嗎?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
檢視全文»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的正式確立並加快落地?
新農村土地承包法確立了三權分置制度, 發包方不再有收回進城落戶承包地的權利,農民可自願有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本集體組織內轉讓或交回發包方,或者流轉土地地經營權...
檢視全文»企業導致拖欠工程款,政府如何協調?
1、拖欠工程款向政府部門投訴並不是法律規定的解決途徑,對於投訴材料沒有法律規定具體內容,根據實踐可以寫明具體施工過程、應付款項及因拖欠工程款導致的損失等內容,便於政府工作人員透過投訴資料直接瞭解整個糾紛過程...
檢視全文»散養五保戶土地歸誰?
所謂五保戶,應當是孤寡老人,其女兒出嫁已轉出戶口,就不是該村村民了,是不能續包的,該責任田由發包方收回再分配...
檢視全文»請問承包土地三十年的合同是否合法?
《農業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在承包期內,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轉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也可以將農業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檢視全文»我承包村裡林地沒到期政府建房用,問怎麼補償?
【2】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檢視全文»在農村種植果樹,租金在多少合適?
四、不可抗力、情勢變化等條款要定得明確些,現在農業因自然或政府的原因變數不小,風險對你來說相對較大...
檢視全文»出嫁女兩頭都有地,村裡有權收回孃家地嗎?
農村女孩兒長大出嫁後,不管其戶籍是否遷入遷出,其從婆家所在地發包方分得了承包土地的,孃家所在地發包方可以收回其承包地,不得"兩頭佔",體現公平正義...
檢視全文»承包期內,承包戶整戶消亡,生前和別人鑑定的轉包合同還有效嗎?
三,現在,流轉耕地(甲方村民)一方當事人沒了(無繼承人),與對方簽訂的流轉合同怎麼履行,我認為,此時已流轉的耕地應歸村集體...
檢視全文»如何看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檢視全文»《如何理解建築施工合同中“包死價”的約定》?
從另外角度理解,建築施工合同屬於特殊的加工承攬合同,“包死價”是針對雙方確定的加工承攬標的下,工程量範圍的包死,加工標的因設計上變更,使雙方必須服從該變更,施工服從設計是《建築法》強制性規定,故而,針對“待完成工程”的包死,不是對設計變更後...
檢視全文»因存在爭議,耕地承包方拒交地租,承包方要交土地違約金嗎?
如果未到期 你可以到當地政府透過協商解決處理 也可以透過媒體曝光 另外一審判決不合理的話 你可以提出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 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最終判決,單方面主張不承包的肯定是違約的,如果你不能證明你所說的事實或者理由不充分,法院判決你們賠違...
檢視全文»土地承包地承包人死亡,親屬可以繼承嗎?
在承包期裡,到了統一規範分配結束唄我國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地承包權仍然屬於家庭所有,無需繼承...
檢視全文»農民承包地有償退出機制實施了嗎?哪個省份實施了?
採取出租(轉包)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經營權的,應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發包方書面備案...
檢視全文»家裝找人幹活,工傷怎麼界定?
作者認為規避工傷的最佳辦法,又比較合理的做法是,由其中1人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木門開店人為工人繳納工傷保險,這樣可以規避勞動合同法上的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繳納其他社會保險等責任,實現木門開店人與木門安裝人之間的利益平衡...
檢視全文»外嫁女土地在娘被徵用,孃家人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是否有權分配?
外嫁女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仍有權分配土地補償款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婦女的權益作了特別的保護,從某種意義上說,外嫁女享受了“雙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包括婚姻關係的存續和非正常狀態兩種情形...
檢視全文»農村老人過世不能蓋房子嗎?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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