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寧縣是“中國枸杞之鄉”,華寺村幾乎家家戶戶種枸杞,但該村安灘枸杞產業基地離村莊太遠,且每戶僅有幾畝地,土地也很分散,大夥不願意來這邊務農...
檢視全文»具有耕地使用權,徵地補償應該給誰?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檢視全文»農村股權證小孩有嗎?
農村股權證小孩有,農村村集體一般都有集體經濟,這些集體經濟是農村農戶共同所有的,每個村民都分配有集體經濟股權,村每年進行新增人口登記,誰家兒子結婚,娶媳婦,誰家媳婦生了小孩,這些都是村新增人口,年終登記完後,新增媳婦,小孩,都配股權法律上是...
檢視全文»陝西咸陽袁家村會不會成為下一個5A景區?
一、袁家村是一個行政村,是一個成功的集體經濟發展模式,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景區...
檢視全文»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
檢視全文»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什麼意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檢視全文»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意義、目的?
(三)實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能夠有效加快集體經濟發展...
檢視全文»人員身份界定什麼意思?
開展成員身份界定應尊重當時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客觀實際,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切實維護好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
檢視全文»農村的耕地可以繼承嗎?
當承包經營農戶家庭的成員全部死亡,由於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是以集體成員資格為基礎,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歸於消滅,土地應收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分配,用於解決人多地少的矛盾,不能由繼承人繼續承包...
檢視全文»農村宅基地證人死亡。子女不在同一村子房屋怎麼處理?
2、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在房主死亡時,可依法繼承給子女,子女雖無宅基地使用權,但可繼續使用該房屋,直至該房屋自然毀損滅失,物權消滅...
檢視全文»農村宅基地買賣是否有效?可能會出現哪些後果?
從北京地區法院的裁判案例來看,多數法院認為,若第一手買受人不是房屋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起訴時的房屋買受人也不是房屋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特定的身份相聯絡,轉讓房屋後導致宅基地使用權的非法...
檢視全文»土地使用證名字是我的,讓給別人耕種了十多年,請問土地所有權是誰的?
土地使用證上的名字是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方代表的名字,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只有土地使用權...
檢視全文»農村自留地和自用地有什麼區分?
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
檢視全文»農村的自建房賣給了外村人,現在應該怎麼辦?
你的自建房賣給了外村人,應該還是農村人,但是買家不是你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宅基地只允許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交易,所以你們的買賣是無效的...
檢視全文»農村村小組的全稱是什麼?
中國大陸地區在人民公社解體以後,很多地方的村民小組暫代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即原生產隊)職能...
檢視全文»和本村以外的人進行農村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法嗎?
1、農村宅基地買賣需進行權利(使用權)主體變更登記 《宅基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農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重要憑據,如果宅基地房屋透過買賣轉移宅基地使用權(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審查、批准,完成權利主體的變...
檢視全文»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其中的集體是誰呢?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檢視全文»2021年北京民宿管理辦法?
一、2021年在北京農村開民宿的條件根據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等八部門印發的《關於促進鄉村民宿發展的指導意見》,2021年在北京農村開民宿的條件如下:1、經營主體鄉村民宿經營主體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企業法人...
檢視全文»農村土地徵收可以參加養老統籌嗎?
農民的農田被政府徵收的,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如果養老統籌費是安置人員保險費用的,需要經過安置人員同意後才能扣除...
檢視全文»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只能在本集體中流轉,如果有錢能買幾百平方的地嗎?
這是當前農村宅基地改革過程中衍生出的一個新問題,作為一個土地工作人員,我想在此拿相關法規政策對模糊認識予以澄清,你對此有什麼樣的觀點和看法,歡迎在評論中討論交流,更多生活息息相關的土地法規政策和三農資訊,請關注“土地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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