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木材方量計算公式表?

任何形式的木材體積,包括立木、原木、原條、板方材等的體積,廣義的材積還包括枝椏、伐根等,樹木經濟利用的主要部分是樹幹,因此研究測定樹幹材積的原理和方法是測樹學的主要任務,材積測算以單株木為物件,全林分樹木材積的總和稱作蓄積量,簡稱蓄積,材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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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樹樁的蓄積怎麼算?

即:立木材積(立木蓄積)=原木材積÷60% 2、林木蓄積量=平均每株林木材積量×單位面積上平均株數×林木佔地總面積 活著或死亡的立木體積(m3),包括連皮測量的樹樁以上到林木頂端的木材,包括所有直徑超過一定標準的林木、林木頂端、較大枝條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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