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娘答應六月給剩餘年終獎金,遲遲不給怎麼處理?打算拿到獎金離職?

老闆娘答應六月給剩餘年終獎金,遲遲不給怎麼處理?打算拿到獎金離職?老馬閒評2019-06-24 08:45:23

一般來講,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法律對年終獎沒有做出明文規定,年終獎的發放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並非必須發放。

如果用人單位在其規章制度中有規定或者在勞動合同中進行了約定,那麼,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規章制度執行或者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具體數額依照規章制度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內容來計算確定。

多年經驗,在年終獎問題上,用人單位一般考慮以下幾點:

一,明確規定年終獎是員工福利,不是工資構成,這是年終獎的性質。

二,明確規定年終獎的發放要求、發放標準和發放方式。

三,明確表面年終獎是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營運及利潤情況決定,並非一定發放。

四,明確規定年終獎是對在職員工的激勵,離職員工不享有年終獎。這樣會避免很多勞資糾紛的產生。

你老闆娘答應給你,也是為了留住你,如果她知道你拿到年終獎就會辭職,不給你的話,你也很難要到的。

協商,協商,與老闆娘好好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