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課是什麼意思?

只能從跟你借東西那追究債權,也就是說這時候只有債權,已經喪失了物權”:(1)借東西的人擅自出賣借來的物品:屬於無權處分行為,不一定就追不回來,不是“只能”、只是“可能”,即:如果購買人是知道內情的,購買人不屬於善意第三人,購買人與借物人之間...

檢視全文»

別人欠我五萬,人是外省的,有欠條,五年了不還,過年有什麼辦法能把錢要回來嗎?

想知道私聊吧(下下策)首先,得確定一下您借條上是否有明確的還款日期,因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建議想辦法跟對方協商還款時間已書面或電話錄音的形式予以固定證據,以便後續法律維權...

檢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