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著作權軟體輸出的、採取加密措施的格式資料檔案,是否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

因此,精雕公司採取的技術措施不屬於《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所規定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體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奈凱公司開發能夠讀取JDPaint軟體輸出的Eng格式檔案的軟體的行為,並不屬於故意避開和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軟體著作權而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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