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

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昭陽大叔2019-01-14 19:00:10

你要有證據,訴訟的時候是誰提出,誰舉證,除非你合同上標明工資多少!在拿你銀行流水!

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平番泳燈縣2019-01-13 14:45:01

如下月真的補發了,應該算足額髮放。

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職場矛與盾2019-01-14 00:52:18

你好!《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你所說的推遲發一個月問題也就是“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問題。下面我將有關規定梳理如下,供大家參考。

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

一、如何理解“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我認為應從兩方面來理解:一是未及時發放,二是未足額髮放。以上情況都屬於未及時足額髮放勞動報酬。未及時發放工資也就是無故拖欠工資,未足額髮放勞動報酬也就是剋扣工資。

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

二、無故拖欠工資。“無故拖欠”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

三、剋扣工資。“剋扣”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絡,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四、你說的問題,嚴格意義上講屬於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但是用人單位第二個月已經補發,已經不存在違法情況,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有風險。

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

少發工資後下一個月補發,算未足額嗎?海燕精選2019-01-13 18:31:01

補發了,就不算未足額了,你依據38條有點太牽強了,要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