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權的抗辯權: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債權人領取提存物...
檢視全文»不動產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
3、先進行所有權變更登記後交付不動產標的物的,此時仍應以交付標的物的時間作為判斷孳息歸屬的利益分配點,交付前孳息歸出賣人,交付後孳息歸買受人...
檢視全文»期權銷售是做什麼的?
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檢視全文»期貨的交割是什麼意思?
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定的規則和程式,透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
檢視全文»現股、期權、乾股三種方式,各自有何優劣?
乾股和原始股權沒有必然的關聯,乾股既可以是原始股,公司發行的股份也可能是乾股,大部分是合夥人或者對公司有巨大貢獻或者不可或缺的人才才會給乾股,把他們綁在一條船上,嘻嘻 而期權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
檢視全文»農典法207規定?
萊垍頭條第六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對檢驗期限未作約定,買受人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標的物數量、型號、規格的,推定買受人已經對數量和外觀瑕疵進行檢驗,但是有相關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檢視全文»A非法取得動產賣給善意第三人B,C在明知A無處分權的情況下與B交易,那麼C能否取得動產的所有權呢?
如果標的物原合法所有人向第二買受人舉張權利,因為善意取得人已經退出交易活動,如果能夠證明第二買受人是惡意取得,本人以為,法院會支援標的物原合法所有人的舉張,讓惡意取得的第二買受人將標的物返還給標的物合法所有人,再由第二買受人向其前手及前手的...
檢視全文»因買方的原因造成商品在運輸途中毀壞,風險也由賣方承擔嗎?
我國《合同法》第143條明確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檢視全文»期貨名字後面的數字是什麼意思?
注意區分,期貨交割是另外一個概念,期貨交割,是期貨合約內容裡規定的標的物(基礎資產)在到期日的交換活動或行為...
檢視全文»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嗎?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檢視全文»房屋買賣中,買方簽了合同交了定金,或交了房子的全款後,賣方反悔,買方該怎麼辦?
買賣合同必須具備合同主體必備內容,包含賣方出售標的物產權所有人及產權共有人同意及簽字或書面同意出售委託書、產權性質、標的物坐落地址、標的物裝修情況及附屬設施、租賃合同是否解除、標的物租賃第三方未解除租賃關係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是否如實告...
檢視全文»聰明的“投資者”,如何將自身利益最大化?
投資是一門大學問,他是投資者尋早標的物的一個過程,找準標的物是需要洞察力的,是由投資者心生的,是大智慧,是人生的積澱的結晶,學不來的,然後就是堅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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