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非法取得動產賣給善意第三人B,C在明知A無處分權的情況下與B交易,那麼C能否取得動產的所有權呢?

如果標的物原合法所有人向第二買受人舉張權利,因為善意取得人已經退出交易活動,如果能夠證明第二買受人是惡意取得,本人以為,法院會支援標的物原合法所有人的舉張,讓惡意取得的第二買受人將標的物返還給標的物合法所有人,再由第二買受人向其前手及前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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