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中,買方簽了合同交了定金,或交了房子的全款後,賣方反悔,買方該怎麼辦?

房屋買賣中,買方簽了合同交了定金,或交了房子的全款後,賣方反悔,買方該怎麼辦?房產尖貨2018-11-17 21:28:02

1、確認合同主體是否具備法律效力。買賣合同必須具備合同主體必備內容,包含賣方出售標的物產權所有人及產權共有人同意及簽字或書面同意出售委託書、產權性質、標的物坐落地址、標的物裝修情況及附屬設施、租賃合同是否解除、標的物租賃第三方未解除租賃關係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是否如實告知標底的物存在不易肉眼及時發現的瑕疵(如房屋漏水,水電氣是否開通可用、下水道是否堵塞)、是否有債務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等,確認標的物是否屬於政策法律允許可以轉讓,當然這裡主要講的是房地產存量房交易的注意事項。2、標的物的價格約定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價格是買賣雙方在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下一致達成的約定價格(價格是否包含附屬設施)。3、產權過戶及交房時間的約定。4、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約定。5、違約責任的約定。對於違約責任可分為主動違約與被動違約,一般在已交付定金階段違約,基本是按定金法則履行,也可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履行。6、如果賣方在產權未過戶交房前就收清買方全部購房款而主動違約或變相違約, 賣方必須退還買方已交所有款項,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購房時間的差異而增加購房成本、誤工費、經紀服務費、律師訴訟費)。如一方不按約定履行 ,守約方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