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內蒙看點2017-06-05 17:13:27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實際用工而形成的一種社會關係叫勞動關係 ,按照表現關係分為以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為紐帶,符合我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那麼當

員工主動解除勞動關係

能否獲得經濟補償金?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律師365來幫您解答疑惑!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一、 合法勞動關係和非法勞動關係的界定。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19條再次強調“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這裡的“應當”即“必須”,可以看出合法勞動關係排除了以口頭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及建立所謂事實勞動關係的情況。合法的“法”指《勞動法》。從立法上看,勞動關係的確立,必須存在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要件,用工雙方透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既是依法維護勞動關係雙方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為勞動爭議的處理提供了直接依據。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二、主動勞動關係解除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法律規定

(1)《勞動法》中未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進行經濟補償金。但《經濟補償辦法》中規定了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及少付工資情況時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分兩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即該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種情形即該辦法第4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勞動法意見》第40條對於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32條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範圍作了解釋:“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按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從解釋的另一方面看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2、3項則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勞動爭議解釋》)均明確,用人單位在五種情況下,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三、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1、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找出與自己情況相符的條款予以重點研究。

2、核對有無簽署勞動合同,及您在職時間。

3、若未簽署勞動合同,那麼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已建立了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合同。

4、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針對未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維權。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綜上所述,當

員工主動解除勞動關係

時,按照法律規定人事單位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如若用人單位剋扣或拖欠工資,在解除勞動關係是與補償金一起發放。對於自己的勞動利益我們要透過法律手段來維護。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現如今勞動關係複雜多樣,我們要拒絕非法勞動關係,要學會用法律來委會自己的利益。以上就是律師365給您的建議。更多關於勞動糾紛的問題您可以透過網站與我們的律師進行諮詢。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不要活得太累42017-09-11 14:17:17

為了對付勞動法,第三方勞務派遣火爆全國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勞動法(法)是講給誰的,勞動局督察部門是幹什麼的,企業單位不執行不遵守勞動法,勞動局也奈和不了,不作為,法是給誰定的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第三方勞務派譴就是鑽法律的空,損壞的是工人的合法利益,現在很多國企外資公司都用第三方勞務工,主管看誰不順眼,一句話就可以把你開了,公司不用賠一分錢,因為你是和第三方勞務公司籤的合同,你只有被逼被派譴到其它公司。 國家應該取消第三方勞動派遣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中顧法律網2017-07-03 14:51:29

(1)《勞動法》中未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進行經濟補償金。但《經濟補償辦法》中規定了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及少付工資情況時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分兩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即該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種情形即該辦法第4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勞動法意見》第40條對於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32條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範圍作了解釋:“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按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從解釋的另一方面看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2、3項則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勞動爭議解釋》)均明確,用人單位在五種情況下,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齊小天法律諮詢2018-01-26 11:28:12

員工在辭職時要懂得維護好自己的權益,請記住,以下3種情況,員工辭職,用人單位是必須給予賠償的!除了這三種情況,員工自願離職,單位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一、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方法違反法律的規定,存在嚴重剝削壓榨勞動者,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條款,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這就是俗稱的“霸王條款”,比如說:月底發工資的時候,用人單位對某位員工說由於其遲到了3次,所以就要扣除其三天的工資。

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以標準辭退補償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

二、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足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為由單方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情況屬實應予以支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員工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要求支付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在員工離職時,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齊小天法律諮詢提醒:員工應謹記,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企管紅哥2021-07-11 10:16:16

並非所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均可以得到經濟補償的,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勞動者提出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才可以得到補償。法律依據是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即只有在用人單位存在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等六種情況下下,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才有經濟補償。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董董1758524412017-09-26 21:55:26

辭職,需要補償。因此,你老闆得重新找人頂你的崗位,白白在你身上投資時間和工資成本,都是他活該!你老闆還真是吸血鬼資本家,萬惡的守財奴,所以,你辭職了,還要他賠錢!

以上開玩笑的,好聚好散。迎接下一個老闆~

這世上只有更坑的,沒有最坑的,活著的沒有容易的!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東東走四方2020-11-30 17:40:45

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補償

(一)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重病和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三)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五)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六)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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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單文學7852018-02-15 02:11:28

我們單位加班費不按三部發放,高溫補貼從2011年到20176高溫補貼一分都沒拿到,2017年拿了65元,耍年假要扣錢總共上了7年班,扣了我7年共計1439。58元,而且無工齡工資,住宿還要收我們的水電氣費,甲方是保稅港區,乙方是大正物業,甲方都沒要求收,大正物業收員工水電氣費,收了錢不撕票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武漢李國芳律師2020-11-15 10:57:50

一般不會補償。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野鶴乘風高萬丈2020-12-09 10:47:50

簡單說: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關係,基本上沒有應該得到的補償!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興偉偉大2021-05-29 14:35:18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是否有補償?

如果是你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勞動合同),單位無過錯,你得不到任何補償。如果是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勞動合同),你無過錯,可以遵照勞動法的規定,工作每滿一年你將得到相當於你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補償。(基本是這樣,具體條款不少,我不囉嗦,有需要查一下勞動法的規定)

以下的幾種情形,你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也能獲得補償。

1。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發放工資;

2。單位未依法給你繳納社會保險;

3。單位未經你本人同意,私自調整你的工作崗位(新的崗位與合同約定崗位差別很大 ,比如技工和保潔的差別)並且工資降低很多;

4。單位強迫你從事一些危險係數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5。單位未依法給你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以及其它的違反合同約定的事情,你可以申請辭職,並可以索要補償。在這些過程當中要儘量的多收集證據,為協商不成進行勞動仲裁做好準備。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一四處觀察一2020-11-28 23:33:14

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任何補償。如果解除方有違規就根據勞動法來罷,但大多數人是拿不到補償的。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小船echo19782020-11-10 14:43:35

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理論上沒有任何補償,包括失業金,單位違法勞動法另說

主動解除勞動關係,應得到哪些補償?勝勝1643131022020-11-26 23:18:01

沒有,大部份人都是被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