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需要以後考gw員,政審主要是審查你的過往記錄,父母酒駕被拘留這個對子女基本上沒有影響...
檢視全文»人把人咬死犯法嗎?
肯定是犯法的,一個人能把另一個人咬死,這該是有著多大的仇恨呀,在這個法治國家,任何形式觸犯了法律,都會被繩之以法的,即便人把人咬死可能純屬意外,是無心之過,但法律也不會容忍,唯一不同的是看是故意還是過失,這也是量刑的最大依據...
檢視全文»元兇和真兇有什麼區別?急急急?
真兇強調真正的罪犯,由於犯罪者智商不低,在偵破中難免出現紕漏,真兇就是真正的兇手,這與兇犯數量無關...
檢視全文»嚴懲犯罪者,和“承認犯罪者同時也是受害者”,你怎麼理解?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在嚴懲犯罪者的同時,也應該對具體案件具體分析,犯罪的本身是害人者,由於他不懂法,沒有精神支配,造成自己的法律意識淡漠...
檢視全文»熔爐真實事件是怎樣的?
其中,律師透過一個聾啞學校的老師朋友得知了這件事,但是在兩人準備保護兒童權利的初期,教師朋友被對方強大的勢力暗殺了,與此事件有關的一些法律工作者也因同樣的原因喪生...
檢視全文»如何看待犯罪心理專家稱“強姦犯的目的並非單純為滿足性需求,更多是出於報復”?
最重要的是:心理意義上主觀或客觀的認為自己是“受害者”,自己的“報復”行為是被動,並不能掩蓋、洗白其選擇和行動的“報復”,皆為主動的犯罪...
檢視全文»現實社會中,為什麼明知道要觸犯法律底線的事情,還要去做?
你提出來的問題貌似合理,其實荒謬至極,有些人蔑視法律,明知故犯,乃至知法犯法,這都是由於某些利益驅使或誘惑,這就是你說的現實社會,他們違法犯罪是很“正常”的,如果像你說的那樣,知道犯法就不為之,還要公檢法何用在金錢至上、資本可以決定一切的世...
檢視全文»韓國:性犯罪者不能當教師,對於這種做法你怎麼看?支援嗎?
非常贊同韓國性犯罪者不能當老師是對的,我支特韓國這種做法,中國也不能當老師,這是社會的責任,是道德法律所不允許的,性犯罪就是改造好了也別用他去當老師,用老百性的話說是狗改不了吃屎,老師是嚴肅的職業,本身要德行兼備,怎麼能用這樣失德的人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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