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犯罪心理專家稱“強姦犯的目的並非單純為滿足性需求,更多是出於報復”?

如何看待犯罪心理專家稱“強姦犯的目的並非單純為滿足性需求,更多是出於報復”?我都被爆現實身份好幾2021-03-11 10:19:54

寫書的時候如果不把這句話的推理過程寫出來,那就很坑爹了!不知道這句話是不是出自“犯罪(的)心理學”,所以一些研究心理的老是從犯罪者的角度講述,而不是從受害者、旁觀者、或者公平正義等道德法律的角度講心理學?

這一句話,一下子就把犯罪者不管是因為主觀、還是客觀層面皆認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對外界才“被動”地“報復”!不可否認,確實有真“報復”的存在,但事實上更多的是真的有變態、或真的有為了自己的犯罪洗白而找藉口的人!現在學心理學的學西方那套,一邊宣傳受害都是你自己主動導致的,一邊宣傳犯罪者都是被動,啥叫以偏概全和雙標,這就是!難道心理學只是“犯罪者”(角度,有些人認為犯罪者是強者,所以又有強者心理學的別稱)的心理學、強盜邏輯心理學嗎?

不管是被挾迫,還是主動,人的所有行為皆出自自己選擇,而自己的行動皆要自己負責,因為你是有獨立人格、主觀能動性的人!而學西方心理學這套說這話的,說義務、說責任都是說自己被控制什麼的不承認人的獨立人格主觀能動性,說權益、說自己的利益一下子就都獨立人格承認人的主觀能動性了,這西方祖傳雙標的“人”的定義,真的是量子力學的“人”!最重要的是:心理意義上主觀或客觀的認為自己是“受害者”,自己的“報復”行為是被動,並不能掩蓋、洗白其選擇和行動的“報復”,皆為主動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