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身房拍了三張別人正常健身動作是否構成侵犯肖像權和隱私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的規定,您在健身房拍了三張女教練正常健身動作的照片,可以認定為屬於該條規定的“製作”行為,即使您是用於學習目的且隨後即刪除,但只要是未經女教練的同意,且您所拍攝的照片也不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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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男子在足球比賽中骨折,隨後起訴剷球者,醫療費誰擔?

法律規定凡是參加這種對抗激烈運動的人,那麼就視為知道這些運動的風險,比如足球籃球羽毛球排球等等,出現受傷一律自己承擔風險,除非受傷者能舉證證明自己所受傷害是對方在沒有對抗的情況下故意讓自己受的傷,比如足球運動中剷球結束剷球者起身故意踩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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