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假學歷去應聘是不是違法?

辦理假學歷去應聘是不是違法?使用者24361083894543972020-01-10 05:17:50

使用假學歷求職違法,是否犯罪,看具體情況。《勞動合同法》第八條即明確規定勞動者有如實向用人單位說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資訊的義務。未如實說明簽訂的合同屬於欺詐,不能獲得賠償。 同時如果因欺詐而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有過錯造成公司損失,公司有權利要求勞動者賠償公司損失。 使用假文憑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欺詐行為。《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採取欺詐、威脅死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十八條對勞動合同中的欺詐作了如下定義:“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用人單位在人為應聘者確實有該文憑的情況下,才作出了錄用決定。應聘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使單位作出了違背其意願的錯誤表示。所以,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的做法是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