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離職流程:
1、員工辭職,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勞務派遣工一般都是提前1個月向其分廠車間主管提出辭職請求,並報人事部審批,審批期間繼續在原崗位工作。
2、辭職員工本人必須認真寫明《辭職申請》,詳細說明申請辭職的原因和事由,並將《辭職申請》交車間主任簽字稽核。
3、由辭職勞務派遣工的主管領導在《辭職申請》上籤署意見,並及時給人事部稽核。辭職員工的主管領導對績效良好的員工應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4、辦公室主任必須在本廠勞務工的《辭職申請》上籤署意見,並統一報給勞務公司辦公室,由勞務公司簽署意見,在7天內補齊人員。
5、勞務派遣公司將派遣工《辭職申請書》送人力資源部簽字備案。
6、在獲准辭職前,勞務派遣工須將工作交接清楚,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勞務公司安排補員,廠(部)應安排新進人員接替其工作。
7、待辭職員工遞交《辭職申請書》且獲批之日起滿1月後,在分廠辦公室領取《員工離職通知書》並按通知書中有關事項辦理離職手續。
8、在領取《員工離職通知書》前,辭職勞務派遣工本人需主動向其主管領導索要“交接完畢證明”。由辭職員工主管領匯出具書面證明,證明該員工工作已交接,並已移交他人接替其工作,並簽字或蓋章。
9、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即與勞務公司脫離勞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