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白某給她打過款,但均是作為兩人共同生活的花銷,以及每次毆打她之後的補償,而並非是她向白某的借款...
檢視全文»到期借款轉化為購房款,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根據最高法院2015年頒佈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第一款:當事人以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審理,並向當事人釋...
檢視全文»三十歲,網貸,信用卡欠賬幾十萬,我該怎麼辦?
才30歲大好青春努力個幾年,幾十萬沒啥得,加油我也是跟你情況差不多,說實話首先考慮自己的生活,它們打電話你接不要逃避,信用卡最簡單,你把自己情況說清楚,銀行會調查你的,就是上門都沒事看你情況不好,銀行就會給你減免到本金,有錢再去處理本金,首...
檢視全文»你有被網貸爆通訊錄的經歷嗎?
還好你欠的是網貸,而不是信用卡的錢...
檢視全文»P2P到底是什麼?和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P2P是個人對個人,P2P公司是中介為借款方和貸款方提供資訊的平臺,基金是一種理財方式,是募集大家的錢再去用於投資...
檢視全文»89人因逼債催收而自殺身亡,特大套路貸到底是怎樣套路別人的?
基本上被套路的人都無力償還,大多數又不敢讓家人知道,獨自承擔著其中的壓力,最後聽從貸款中介的話,拆東牆補西牆,就是在這家平臺逾期了,到另一家平臺借出來補窟窿,然後再套路,一個接一個的坑讓你往裡面跳俗稱“以貸養貸”...
檢視全文»15.4%!高利貸認定標準大幅下調,對負債人來說是好是壞?
民間借貸掩蓋利息的變種手段會迅速出現,一些渠道的貸款利率更不透明,急需資金的借款人付出成本更高,逾期之後遭受不法侵害的可能性也更高...
檢視全文»5分利是什麼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檢視全文»對於現在的學生網貸,針對學生這件事你怎麼看?
目前,大學校園中部分網貸平臺存在三大問題:第一,放貸門檻低,貸款人僅需要*照片和個人學籍資訊截圖,就能完成註冊,這種流程雖方便了學生借貸,但也放大了風險...
檢視全文»朋友借我錢,以倒貨款的名義做虛擬交易了,可以起訴詐騙嗎?
簡單來分享一下我的看法:首先,法律本身是不提倡民間借貸的,因為大家要明白:你放貸搶的是銀行的生意,銀行是國家的,所以真正起了糾紛債權人是很被動的,為什麼說欠錢的是大爺,就是這個道理...
檢視全文»當外賣小哥被套路分期買4千的電動車,怎麼辦?
分期儘早還掉,大部分這些分期APP都是高利貸一個小夥子連4000塊投資都拿不出來 覺得沒有必要出來賺錢外賣小哥賺錢心急,被人套路,首先報警處理,保留一定的證據,再者可以邊送外賣掙錢邊等待處理結果...
檢視全文»月息2分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違法,屬於高利貸了出借人不會的,民間借貸,高了不支援,保護國家支援的利息,借款人借的人數多了,有可能成為吸收公眾存款罪...
檢視全文»民間借貸利率上限下調至15.4%是基於什麼樣的考慮?
《民間借貸和高利貸的區別與實質》利用這個平臺,給中央政法委反映一個社會問題的事實和本質反映的問題:民間借貸特別是高利貸利用司法資源達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根源...
檢視全文»對最高院對民間借貸利息調整和職業放貸人的定義大夥怎麼理解?
而放貸方又同時可能存在不幸,借貸人只要抵押物足值,在現今的經濟環境下,放貸相對是最安全的職業,因為有法律的護航,不管你是否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同樣可以強制執行,所以很多人放棄了原來的生意變成了職業放貸人,職業放貸賺錢輕鬆且安全,於是,職業放貸人...
檢視全文»修改後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發回重審算不算新受理?
發回重審不算新受理最高人民法院應該對2020年8月20號這個時間節點,新受理三個字作出司法解釋,新受理是指新立案的還是新審理的還是新判決的...
檢視全文»如何看待蘭州特大套路貸事件?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套路貸,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透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
檢視全文»一個朋友向我借了2萬,沒借條,現在電話打不通,微信拉黑,該怎麼辦?
可以起訴,超過一定時間,你不要的話就作廢了沒辦法 吃一塹長一智 友情提醒 別老朋友朋友的 朋友這個詞高貴 拆析起來 應該解釋為手拉手互幫互助 你這個只能算一個熟悉的人 沒看見這些年 老天老下霧霾+沙塵麼 混沌的世界 騙子多 而且許多不要臉的...
檢視全文»為啥當今向外借錢難上加難?
前不久,正式釋出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在第十四條“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條款中,增加了第(三)項“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物件提供借款的”,就是對職業放貸行為作出的限...
檢視全文»根除老賴,加重老賴懲罰和有息放貸違法,哪種最佳?
4,有的人借錢壓根就是以貸行騙,先以高利息為誘餌,騙取借款,用適當返還利息的手段,形成正常的合法借貸事實,然後突然中斷還款,耍起老賴,讓債權人上法院起訴,結果顯而易見,法院判高利部份為不當得利返還債務人,債務人再來個無力償還,耍起老賴,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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