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師表》——諸葛亮)3、 譯文:如有作壞事違犯法紀的,或盡忠心做善事的,應該一律交給主管部門判定他們受罰或受賞,以顯示陛下公正嚴明的治理,切不應私心偏袒,使宮廷內外刑賞之法不同...
檢視全文»校規「學生打架,被害者一樣要受罰」,這樣合理嗎?
需要區分不同的情形,例如屬於校園欺凌,被害者一方奮力自衛,這不應該受罰(這需要比較清晰的界定):例如沒有明確的強勢與弱勢,而是為了一些小事,雙方臨時打架鬥毆,既然是打架一定有一方處於下風,但不能說他就是被害者而沒有責任,則雙方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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