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檢視全文»基因檢測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被鑑定人應該是母子(女)來確定誰是親生父親,或者是父母確定孩子是否為親生,大多是鑑定人都需要說明鑑定的理由...
檢視全文»刑訴口訣怎樣用?
【獨門口訣4】危、恐、黑、毒要保護,資訊、音容、接、住、他【口訣解析】▲《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
檢視全文»哪些人不能作證人,如何正確區分證人和鑑定人?
證人是指向公安司法機關陳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況的第三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檢視全文»如何辦理林業司法鑑定許可證?
鑑定報告主要應包含以下內容:案情簡述,委託部門或個人及委託鑑定的範圍和內容,鑑定過程的起始時間,鑑定的組織實施及所採用的方法和技術手段,其它相萊垍頭條關證據的認證說明,確定相關資料的基準時間,所委託鑑定內容的鑑定結論等...
檢視全文»無事故現場原告怎麼舉證?
當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申請證據保全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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