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理事長和監事長的區別?

村集體理事長和監事長的區別?喜慶的春風lZ2022-01-08 13:39:34

理事是經常深入群眾,瞭解實際工作情況,為理事會提供決策依據,同時利用自己的專長和身份動員各方支援理事會工作的人。監事是負責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九條 國家建立健全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建立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

村集體理事長和監事長的區別?Hanwendow2022-01-08 13:25:57

給你分別介紹一下村集體理事長和監事長:

村集體經濟合作社是村集體合作組織,合作社理事長是由合作社會員按照章程依法選舉產生。合作社理事長履行合作社日常管理工作,合作社理事長必須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般情況下可由村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兼任,也可不從村兩委幹部中產生,由村致富帶頭人或經濟人擔任。

村集體經濟組織監事長指的是在村集體開辦的企業組織擔任的企業監事長。監事長是村民委員會委派到企業任職的,是監事會的負責人,主要職責是檢查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並向監事會報告;向公司員工調查瞭解經營情況,以各種方式保持與監事的聯絡,聽取意見建議,就有關問題聽取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報告等。

村集體理事長和監事長的區別?使用者68849824386642021-05-19 14:48:24

理事長是管理事務的,監事長是監督理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