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主要涉及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廣東省內戶籍,基本上就和廣州市戶籍一樣,辦理簽註是不需要居住證的,提交資料參考下面提示即可。
第二種是廣東省外戶籍,這種情況辦理簽註是需要居住證的,提交資料參考下面提示。
辦理材料:
1、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廣東省內戶籍不需要提供)
2、二代身份證原件
3、港澳通行證原件
4、相片和有效期內的相片回執
(他人代辦的,需持代辦人身份證)。
辦理條件:
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證,剩餘有效期在1年以上可再次申請簽註。如果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1年,但在3個月以上,可申辦3個月有效的個人旅遊簽註。
注意事項:
1。未滿16週歲的兒童辦理個人旅遊再次簽註,可由監護人(父母)一方陪同或代辦,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證、戶口簿、出生證明及陪同或代辦監護人身份證即可辦理。
2。如果是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需單位出具意見,即在《關於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上蓋章簽字,並勾選相應的簽註選項。
廣東出入境、粵省事公眾號(小程式)預約辦理即可,大約7-10個工作日可完成辦理。
以上僅供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