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公開招標可改為競爭談判?

什麼情況下公開招標可改為競爭談判?小破孩你洗洗睡吧2020-04-01 05:35:16

競爭性談判,是指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就採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方式。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的特點是:一是可以縮短準備期,能使採購專案更快地發揮作用。二是減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開標、投標工作,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採購成本。三是供求雙方能夠進行更為靈活的談判。四是有利於對民族工業進行保護。五是能夠激勵供應商自覺將高科技應用到採購產品中,同時又能轉移採購風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2、技術複雜或性質特殊,不能規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者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5、根據財政部第18號令第43條的規定,投標截止時間結束後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評標期間出現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檔案做出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經報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