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居委會代替老百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書違法,如何追責?

土地徵收,居委會代替老百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書違法,如何追責?風停下來對你許下的諾言2021-12-13 09:22:41

實踐徵地拆遷中,村委會或是其他相關人員代替被徵收人簽訂補償協議的現象並不少見,但這並不意味著相關人員代替被徵收人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的行為就合法。

因為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徵收土地應當要給予被徵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要保障被徵收農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第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上述法律法規中所指的被徵收人即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而且,從以上的法律法規中我們也可以看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一般是徵地拆遷專案的實施主體。

因此,在簽訂補償協議時,只能是房屋所有權人或是土地使用權人與市、縣級人民政府或是其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也就是說,徵收方只能與被徵收人簽訂協議,而不能與村委會或是房屋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親人簽訂協議。

當然了,如果房屋所有權人或是土地使用權人,因各種原因不能當面與徵收方簽訂補償協議,那麼在被徵收人的委託下,且有書面委託書,那麼村委會或是被徵收人其他家人則是可以與徵收方簽訂補償協議的,且所籤協議也是合法有效的。

土地徵收,居委會代替老百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書違法,如何追責?尊貴時尚達人2021-12-13 13:05:31

如果居委會事先和老百姓商量過了,那麼就不違法。如果沒有和老百姓商量過擅自代替老百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書那這種行為就是屬於違法的。如果要追究責任那肯定就是要找到相關的證據,比如居委會沒有經過百姓同意擅自代替簽訂協議書的證據。然後去法院起訴。

土地徵收,居委會代替老百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書違法,如何追責?隨性自由的雪碧wZ2021-12-13 09:01:14

準備好土地使用權的證據,找好代理律師,到法院去起訴居委會(包括代理籤補償安置協議的人)及土地的開發商(包括籤補償安置協議的人);同時設計到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也把他們列為被告,一起起訴,要求賠償。同時設計老百姓戶數多的,可以聯合起來一起去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