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執照過了有效期,沒有續?

個體執照過了有效期,沒有續?騎上蝸牛去旅行2021-11-09 20:26:12

“個體工商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每滿4年後的3個月內,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換照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該營業執照自行作廢”。根據檔案精神,營業執照的有效期為四年,4年屆滿後也不是直接失效,還有三個月的“寬展期限”。

當事人的執照過了期限工商部門應該:

一是責令改正。可參照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經營期限到期後不辦理延期手續而開展經營能否處罰問題的答覆》(工商外企字[2002]第10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對基於管理習慣由登記機關直接將經營期限核定為一年的,應考慮具體情節及實際社會危害程度,一般給予批評、警告並責令改正”。這是國家工商總局第一次提到經營期限有基於“管理習慣”而核定的情況存在,並認為“應考慮具體情節及實際社會危害程度,一般給予批評、警告並責令改正”。

二是責令限期登記。可參照新修訂的《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對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包括公司的主要登記事項之一營業期限)所採取先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再處罰款的辦法,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過期對此可以先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在次年的法定驗照期間收繳營業執照,予以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