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幾個月才能叫判刑?

最少幾個月才能叫判刑?隨州程力小哥2019-06-24 17:51:39

單純就有期徒刑來說,最少為6個月。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有主刑和附加型兩類。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種:

1、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3年。

2、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1年。

3、有期徒刑。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附加刑有以下三種: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