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離婚協議想變更內容怎麼辦?
首先,協議離婚時的協議是在民政局備案的,就算沒有備案經過雙方簽字也是合法有效的(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違背社會僅秩良谷的除外,下同),合法有效的協議自然應當遵守;
其次,如果要變更協議當然是與協議另一方協商——與前夫/妻協議變更;如果對方不同意,並且向法院主張要求執行時,將會得到法院支援……
再次,如果有特殊的情況使得一方有理由要求變更原協議內容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還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由法院判決的方式達到變更要求;
最後,離婚問題透過法院訴訟用“勞民傷財”這個詞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因此如果有可能還是儘可能協商解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