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攤面積,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

關於公攤面積,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小二黑黑色的黑2019-02-23 20:19:38

我覺得取消公攤面積並不會給我們帶來太多的利益,只是能讓我們正視我們的真正房價而已。比如之前我們都說我們的房價是8000,但是其實在繳稅的時候,我們單上顯示的其實是1萬多(是按照套內算的)。取消公攤面積,開發商肯定不願意吃虧,那就只能在單價上做手腳了,有人可能說房價現在都有限價啊。這個其實大家都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限毛坯價,那就賣精裝房,一平精裝能賣到好幾千,最終還是那個價格。除非每個地方都能像北京那樣真正的限價限售,不然一套房子該多少錢,開發商還是會賣多少錢,並不會因為計算面積的減少而減少。但是在物業方面確實可以減少計算面積,如果物業費單價不變的話。

關於公攤面積,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小黑看財經2019-02-24 10:27:16

謝邀。筆者覺得取消公攤面積,是人心所向。現在的開放商公攤面積是越來越誇張了。100㎡的房子,公攤面積動不動就要30㎡起步。本來老百姓買房就是一家人背起30年的貸款,非常不容易的。這無形之中就增加了大家的負擔。

但是也要注意到,如果取消公攤面積的話。最後吃虧的也還是老百姓。為什麼這麼說呢?

1。取消公攤面積後,那麼開發商會把公攤面積的錢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因為開發商是要賺錢的,他們肯定不會虧本的),這個錢肯定是要算在套內面積裡面的。

2。公用部分,開發商肯定能省就省了,道路、綠化這些也肯定會相應減少,夠達標就好了。這個肯定會造成住戶出行不便、生活品質下降等一些列問題。

關於公攤面積,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司法一棵松2019-02-24 09:00:35

首先,必須認定,住建部關於取消長期以來以建築面積作為核算房地產相關業務的標準面積的作法是中國法治的進步!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中國拋開所謂“精英”階層之外的底層社會所取得的勝利!

以下詳述:

公攤面積,是建築面積去除套內使用面積的部分,最早實行於香港。我國自改革開放之初房地產市場成形之際便啟用了以建築面積為標準的計算方法,無論是購買時的應稅、計價還是購買後的物業服務、取暖均以此為標準,而事實上,建築面積中的公攤面積既不是業主實際擁有使用的獨立物權也不是物業、供熱企業實際服務的用益物權,這麼多年以來,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垢病久矣!而始作甬者香港,因應世界經濟大潮的衝擊則早已放棄!儘管是遲來的愛,但此次住建部應時應勢應民所呼而放棄建築面積的痼疾,仍是中國法治程序的偉大進步!

關於住建部為何在這一時間公佈此項牽涉各方特別是房地產行業有巨大幹系的標準變革,竊以為,有以下三層涵義:

一、告訴房地產行業,你們注意自己的定位,都老實點!長期以來,中國經濟的構成特別是內需被房地產行業所繫結,很多業內人士大聲疾呼,海宇內外,沒有把鋼筋水泥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的。不能否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對以前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地方政府職能轉型過程中的財力支撐提供了卓越貢獻,但仍舊不能忽視房地產的畸形膨脹已經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構成巨大威脅,一方面,房屋價值居高不下,鎖住了市場很大部分的流動性,另一方面,房價高企,使得大部分中低收入者望樓興嘆,欲取一存身之地而不可得,房地產行業還謂之為“剛需”!事實上,中央高層已經屢次放風,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但是房產巨賈利慾薰心,絲毫不為所動。此次以建築面積標準祭旗,可以視為一種警告。

二、告訴炒房者,你們注意吧,房產稅來了。如果說房地產企業是大惡,那麼炒房利益團就是幫兇!他們所到之處,房價扶搖直上;他們看到的利益,掃樓以小區計;他們視房價為兒戲,貪濫無度;他們以掌控的大量資金有計劃的拔高特殊城市的房價,給中央調控制造障礙,使數次中央調控越調越空、越調越高。據網路訊息,在炒房團背後,除了國內著名的溫州團隊以外,還隱隱約約有國外資金大鱷的影子!從這個角度來說,掐住(不是遏制)炒房勢力的囂張氣焰,強制國外勢力清場出局是保護國家政權特別是經濟安全的必然要求。之所以放棄以建築面積計價而代之以套內使用面積,這裡面未必沒有摸清底數下大刀子的想法,且觀後效。

三、告訴民眾,你們的利益政府記著呢。這一點最為淺顯,長期以來關於物業費、取暖費以建築面積計價的辦法實在是太不科學也太說不過去了。此次調整,實是順民意得民心之舉。

那麼,我們需要做些什麼呢:

等待,無論是想買房的剛需還是想投資的中產,等待水清澈後,看看到底有沒有魚!同時,提醒在房地產領域泥足深陷的某些人,特別是房產來源不正的那些專政物件,你們注意吧,註定是鹹魚!

關於公攤面積,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濃眉大眼小陶陶2019-03-13 19:51:30

今天去看龍鑫的房子,一期86平的樣板房,一梯兩戶(我看好這個),南北通透,銷售說首付可以付20%,有特價房,(特價房好不好)大約5100,西面就是正在蓋的公立學校,公攤18%,旁邊90多平的樣板間是三室,進門正對衛生間,二期的要下半年交房,龍居兩梯四戶,中間兩戶型是80多的,兩邊都是兩個110多的大戶型,過道有點窄,(這一點不如龍鑫,感覺)不是南北通透的,公攤20%,預算來說只能買中間的,悅府沒去看,不知道啥樣,要是貸款的話,貸20年合適還是30年?

關於公攤面積,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田裡的紫雲英2019-02-24 19:13:41

公攤面積之所以一直被人詬病,是因為民眾普遍認為公攤面積的不合理性,它主要表現為:即使是《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裡也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開發商憑自己良心說多少就是多少,買房的人如果看中了房子,也只能被迫接受開發商自己定出來的公攤面積。公攤面積的計算缺少標準、管理混亂,即使不合理也沒有相應的法規法律去制約制裁它。但公攤面積是大家共同使用的區域,如果業主”告別公攤“,那麼公攤誰來買單?不可能是開發商倒貼的吧?所以公攤要麼是繼續要業主根據建築或套內面積繳納一定比例的費用;要麼是購房時直接把公攤的面積根據建築或套內面積按比例算進單價裡去了。如果真的實施了”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在單價有可能會上升的同時,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讓購房者對自己所花的錢對所購買的產品有更清晰的瞭解,避免了因為公攤率的模糊演算法導致的”糊塗帳“,可以進一步規範商品訪市場上的銷售。況且,住建部所發的《通知》,只是一個徵求稿而已,即使真的要實施,也不是一年兩年就可以落定的。

關於公攤面積,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俊凡20062019-02-24 12:51:25

我覺得已經買了房子的業主,想要開發商退公攤面積的錢是不可能的。像我們在廣州遠郊的房子2014年買時8500一方,建築面積93,使用面積才75。如果按買入價給我們退錢也要退15萬多了,不過也只能想想而矣。我現在最想的就是收物管費時能按使用面積收。還有我們小區的游泳池及電梯廣告收入還包括地下車庫的收入應該要公示一下,畢竟那些都屬於我們公攤的面積。

如果以後二手房也按使用面積賣,那房子的單價應該還會漲吧!雖然總價也能會跌一點點。比如我們現在的房子中介掛牌2萬一方。那如果按使用面積賣最少也要掛2萬4一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