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從刑事拘留到法院審理要多久刑法規定刑拘最長是37天(但是生活中常有105天即15 3個月的大拘留),如果不批...
檢視全文»聚眾鬥毆拘留30天以後怎麼處理?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檢視全文»刑事拘留延長七日理由?
公安機關決定的刑拘,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1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該根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處理,不同的情況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一一列舉:(1)認為需要逮捕的,拘留3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檢視全文»不予批准逮捕是什麼意思?
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常見於以下幾種情形:一、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檢視全文»有的人在看守所35天,得不到這個人的訊息是什麼情況?
正常情況下,辦案機關會在當事人被抓捕的48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家裡,但是也有其他情況,跨省跨地區案子就要將當事人帶回案發地,然後在通知其家裡,如果到了35天還沒一定訊息,那就在安心等兩天,到了37天不管是批准逮捕,還是取保候審,還是性質達...
檢視全文»進看守所45天沒判意味著什麼?
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7天,後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批准逮捕,若檢察機關認為不符合逮捕條件,會依法辦理取保候審,若符合逮捕條件,將會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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