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家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你認同嗎?

我覺得在家情佔百分之七十,理佔三十都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哪也要分在什麼地方什麼場合,公堂之上是講理的地方情大不過理公共場合是講理的地方,因為有法律法規所有講理的地方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情的缺失,如果情大於法就缺少公正,情大於理就缺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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