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他人,經過醫學鑑定沒有造成傷害,但被監控記錄,打人者違法嗎?會受到處罰嗎?

依我之見一一在公共場所或公民公共生活的空間“毆打他人”後,在公安機關查辦過程中經司法傷情鑑定雖然僅僅是“輕微傷”,的確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即法律規定必須達到“輕傷”的傷害程度,才依法構成故意傷害(輕傷)罪,而很顯然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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