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行分稅制,即分國稅和地稅。
國稅也稱中央稅,進國庫籠子;地稅是指地方稅收,進地方財政籠子;地方財政收入,首先滿足地方支出,在自給有餘的情況下,才會向上級財政繳納部分地方財政收入。因此對於財政富裕縣而言,是應當上交部分財政收入的。而貧困縣的財政收入,尚且自給不足,還需上級財政撥款救濟。
國家實行分稅制,即分國稅和地稅。
國稅也稱中央稅,進國庫籠子;地稅是指地方稅收,進地方財政籠子;地方財政收入,首先滿足地方支出,在自給有餘的情況下,才會向上級財政繳納部分地方財政收入。因此對於財政富裕縣而言,是應當上交部分財政收入的。而貧困縣的財政收入,尚且自給不足,還需上級財政撥款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