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邀請,簡單說說個人的認識。
首先個人不大確定您說的“費用用不完而結轉下年使用”指的是“個人所繳納的費用”沒有用完,還是說國家“統籌”的費用沒有用完的問題,所以這個問題要從這兩個方面來說:
首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又叫“新農合”,它是以“合作醫療”的形式運作的,是一種農村居民互助醫療的辦法,解決大多數居民因承擔不起高額醫療費用而延誤治療,是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既然是一種互助制度,所以咱們個人繳納的費用實際上都已經發生了支付行為,而不會因為自己沒有生病就沒有花您繳納的那部分錢,也就不存在“某一年的費用沒有用完”的情況了。同時,合作醫療制度管理辦法規定其參保都是“一年一繳”,所以不存在個人繳納費用結轉下一年度的說法。
其次,我們說說“合作基金池”的問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集資金,對其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員提供醫療保障。這筆籌集到的資金我們可以稱之為“合作醫療基金”,管理部門是可以採取一些合理有效的經營方式讓它增值的,還有就是有些地方經濟條件好,集體資助或政府補助金額大,那麼它就會存在今年籌集到的資金“沒有用完”的情況,這裡沒有用完的錢就會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也就是說這些結餘的“合作資金”是可以結轉的。
總結一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是有區別的。它以互助及大病統籌為主,而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則以保障個人醫療需要為主,這個就是兩者最大的不同,個人或企業為職工或居民繳納的保險進入個人的保障賬戶,而合作醫療參保人員繳納的費用是進入參保人員的共同的集體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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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是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政策,從2003年就開始實施,到今年的2018年,費用從最初的每年20元上漲到現在的每年180元。
很多農民表示費用上漲太快不願意購買新農合,還有的粉絲會問我,每年裡面的錢用不完是不是會累積到下一年的?
這樣解釋吧,大家交的新農合其實都去了一個叫新農合基金的裡面,在基金裡的運作當然是當年沒用完的保留至次年。但就個人而言,新農合每年都是需要重新繳費的,並且這個卡里剩餘的費用並不會累積到下一年。
它的繳費是即時性的,在上一年的9月底至11月底繳納次年的費用,如果中間斷保了,當年就如果住院或者藥物需要報銷,就不能報了。
但現在很多新農合繳費是按戶收費,你們家全部人繳納的新農合費用,有一部分會納入家庭門診賬戶。看病就醫時,先使用門診統籌的部分,就是不累計到明年的部分,然後再使用家庭賬戶部分,家庭賬戶部分當年使用不完的,可累積到下一年繼續使用。
不過這項新政策目前還是部分地方在試點實施,效果好的話,肯定是會在全國推廣的。
還有新農合方面的問題不明白的朋友,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提問,或者直接在愛農幫主頁私信我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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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是根據農民拿藥難,看病難,看大病更難,才出臺了新農合這個政策。事實自從有了新農合,確實有很大一部分人在看病就醫中得到了真正的實惠,至於講今年的費用,用不完,能否累加到明年,相信有不少人有這個疑問,自從有了新農合,就備受大家的關注,每年的同一時期,也就是每年的年底這二,三個月,就是繳下一年新農合的時候,現在新農合繳費標準是年年上漲,但是報銷比例也有所增加,所以說關於新農合的交費標準,報銷比利也是備受大家關注。現在新農合報銷包括,當地的門診報銷,就是說你自己交的一部分新農合費用會存在你當地的門診賬戶裡,這樣一來你拿藥就不用付錢了。在一個就是個人所交費用全部存在你當地的鎮衛生院,當你看病住院時就會按比例給你報銷,這樣的話,其實報銷金額完全大於你所繳納的金額,尤其是那些有慢性病的患者,像糖尿病,高血壓等,大大減輕了他們的經濟負擔。農民存在門診的部分,今年用不完,是可以累加到下一年的,注意,是存在門診的那一部分,不是全部。其實我認為,農村合作醫療,你看這個名字就知道,就是大家合作看病,你不花就借給別人,你用時別人在借給你,正所謂農合農合嗎。當然本人希望大家只交錢不花錢,誰也不想沒事生病玩。不過要提醒大家,如果今年錯過了新農合繳費時間,那麼你明年是享受不到新農合報銷待遇的。
合作醫療是以廣大農村百姓集資行勢為主,你交錢沒有得病。用於給得重病患者治病。行成亙補,從有合作醫療至今天還沒有移存到下年自用,如果移存到下年使用。(誰虧了)不多說大家心知肚明,話到舌前留半句,留得以後好做人
合作醫療就像車險,每年都交,但只保當年,合作醫療費用於每年的10至12月開始繳費,也就是說2017年10月繳的費用到2018年10月以前是可以使用的。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我好像以前也有過回答,農村合作醫療費用應該是一年一交的,不存在用得完用不完的事情。所以應該是不可以移存到下一年使用的。其體情況你可以去相關單位諮詢一下弄清楚啦!個人想法而已
不會的,農村合作醫療只是一年報一年的,不可能來年能用,既然能用為什麼年年需交?誰說是在自己賬戶?飯可以隨便吃,話不可隨便說,既然在賬戶就不必再交了,為什麼還讓交?
謝頭條邀請,可以,2017年醫療費用不完,轉到下一年使用,沒問題的,反正這醫療費是你的嗎,別人又不能用,轉到2018年使用有什麼不可以的,又不會作廢的,一句話,可以的,這年用不完,下一年繼續使用,用完為止,但要繼續繳費,否則餘額不足,無法使用。
謝邀!上年的農合醫療費有結餘,這是很多人的普遍問題,它不可以轉移至下年,因為,在每年的10月份,已經將下年的提前預交了,上年結餘,有的地方以藥品的發放形式,讓農民一次性消費,有些地方將結餘的款存入借計卡,發放給本人。
你們當地是會解決好這個的,你也不用糾結。
別想好事啦,什麼2O17年合作醫療費用不完轉下年?醫院不賢剩的少嗎?剩的越多越好,剩多了沒餘錢,錢多還扎手嗎?多心會累壞你。
沒有這樣的說法,2017年用不完的合作醫療費,國家就納入保險褲了,這和在保險公司的車險一樣,當年沒什麼病,就過期了。說明白一點,就是一年的保險期,在校學生也一樣。
(這樣理解是否正確?個人看點)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各省,各地區各不相同,交費的標準也不一樣,有的累計有的不累計,看病報銷的額度也不一樣,有的地方醫院真的在利益百姓,有的地方醫院在糊弄百姓,從中獲利,對這樣的醫院一定要嚴厲制裁,總之農保在不斷改革,不斷完善,會越來越好。
謝謝,遲到的菜鳥告訴大家急切要知道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上邊的達人們把問題說的太籠統,沒有把問題直接回答。
現在我告訴大家
2017年花消多少查明,然後把花消掉這部分補齊,接著把2018年的直接交夠就行啦。
這樣直述大家一看就明白。
應該可以
2017年未用完的農村醫療費用是不能轉存到2018年使用的。農村醫療費用是一年交一次的,是不可以累加的,餘額只能當年用完。但若農民存在門診的部分,今年用不完,是可以累加到下一年的,注意,是存在門診的那一部分,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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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農村人來說肯定希望身體健健康康的,無病無災的。因為一生病就要花很多錢,雖然現在有了新農合,但是畢竟還是花的是自己的錢,心疼。所以大家都很關注新農合這方面的問題,那針對這個問題,我就來說一說。
現在新農合報銷:
①包括當地的門診報銷,就是說你自己交的一部分新農合費用會存在你當地的門診賬戶裡,這樣一來你拿藥就不用付錢了。
②就是個人所交費用全部存在你當地的鎮衛生院,當你看病住院時就會按比例給你報銷,其實報銷金額完全大於你所繳納的金額。
③合作醫療費用於每年的10至12月開始繳費,也就是說2017年10月繳的費用到2018年10月以前是可以使用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大家要是有什麼三農方面的問題可以問我。我會及時回覆大家的。最後祝願大家無病無災,身體健健康康的。一家團圓幸福。要是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問題,可以點選連結http://www。365yg。com/item/6524269677126877704/或者直接關注我,看更多這方面的知識。
三農知識匯,那麼好幫手!
合作醫療是個說明結構我還真不是很清楚,只有一個朦朧的概念就是:以廣大農村百姓集資行勢為主的吧?你交錢沒有得病。用於給得重病患者治病。行成亙補,從有合作醫療至今,好像還沒有移存到下年繼續用的,都是當年清理完畢。如果移存到下年使用不好計算,當年清零比較合適。
謝謝邀請,我記得都是當年的醫療費用只在當年有效,跨年之後上年的費用會清零,所以很多人都是在年底的時候本著不花白不花的想法,購買不少的藥品。
不可以
不可以
看地方因地制宜,區別太大太廣不好準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