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勞務企業要和每一位工人簽訂合同,工人願意嗎?企業能夠負擔的起嗎?

建築企業、勞務企業要和每一位工人簽訂合同,工人願意嗎?企業能夠負擔的起嗎?琨哥聊建築2018-10-22 16:19:41

先暫且把具體的問題放下,我先試著分析一下,在用人單位(勞務公司),用工單位(建築公司),勞動者(民工)。三方之間有,兩份合同(或稱協議)分別是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以及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勞動合同。這兩份合同(或稱協議)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關係,前者是民事關係;而後者是一種經濟法關係。在訴訟中也不會相同。所以工人意願的本身關注的是誰給錢,而建築企業與勞務企業之間的合同才是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