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婚需要準備些什麼?

請問離婚需要準備些什麼?撒拉嘿A2019-09-25 22:58:59

需要準備好接手的TA

請問離婚需要準備些什麼?劉輝律師2019-08-12 14:34:36

雙方離婚時,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雙方協商一致的離婚協議書,只要帶好這些材料,直接透過戶籍地的民政局在工作日辦理離婚手續即可。

如果是訴訟離婚,需要準備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2、《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三份,影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3、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影印件交給法院;4、被告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交給法院;5、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三份,影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6、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7、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離婚案件的管轄

離婚訴訟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的一般規定是: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實際生活當中被告經常居住地也經常變換,如此情況下解決離婚訴訟管轄問題就變得複雜許多了。

總結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情形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有關離婚的訴訟,由原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3。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4。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由被告住所地管轄情形

1。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涉外離婚情形

1、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的,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不予受理,應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離婚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國外一方向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離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國內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不予承認的,當事人可到國內原戶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締結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請問離婚需要準備些什麼?訴訟實戰律師胡勁科2019-08-12 17:22:10

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

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證件照;

以上是雙方無異議情況下需要準備的離婚證件,如果對婚前婚後的財產或者對孩子的撫養權有爭議且無法協商,建議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