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深藍醫生2017-08-12 17:32:11

戲劇家夏衍臨終前,痛得十分難受。秘書說:「我去叫大夫。」正在他開門欲出時,夏衍睜開眼睛,艱難地說了一句:「不是叫,是請。」隨後昏迷過去,再也沒有醒來。「不是叫,是請。」夏老改動一個字,卻感動了一幢樓。

梁啟超死於當年協和醫院的醫療事故:醫生把本該切除的左腎切成了右腎。 臨死前,梁啟超沒有咒罵醫生,而是叮囑家人:「千萬別跟媒體說,不要公佈。老百姓剛剛開始相信西醫,如果讓他們知道我的事,難免就會退卻。」

兩則小故事,看完後讓人五味雜陳。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

前者說的是醫生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後者說的是醫生是人、不是神,都會犯錯誤,甚至是低階錯誤。

其實,沒有哪個醫生不想治癒自己的患者,也不會有哪個醫生的錯誤是主觀故意,但是在天長日久的醫療工作中,如果保證醫生一輩子不要犯錯誤,我想這是不公平的,任何一個部門的入職新手都是在無數次的跌倒和錯誤中總結經驗教訓逐漸成長起來的,醫生也不例外,只是醫生面對的是人體,是無價的生命,所以對醫生的要求會更高。但是如果說因為醫生的失誤沒有救活病人而定性為害死了病人,這個於情於理都不合適。

自古以來,醫生都是備受尊敬的,因為大家都知道,醫生只會治病救人,只有救活和救不活的問題,而絕無害人之心。可是近些年,由於中國醫療市場的商業化,老百姓的意識裡已經把醫療當成了一項商品的交易活動,成了金錢與健康的等價交換。這個即忽略了醫學科學的侷限性,也忽略人體這臺“複雜精密儀器”的偶然性,更忽視了醫生也會犯錯誤的自然屬性。

再說一說法律在醫療常規裡規定。

國家對於醫療事故的定義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基於上述法律規定,如果題目中所說的失誤為違反診療常規造成的,從法律意義上應該負擔一定的責任,但不能定性為“害人”;而如果是醫生自身技術原因或醫學科學的侷限性導致的失誤,則不在其列。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枕書入夢182017-09-02 20:11:29

醫生不是萬能的,醫生不是神是人,是人就不可能十全十美。醫生的職業特殊,不僅要面對或輕或重病人,還要面對或重或輕的病人家屬。做為病人家屬,期望自己的親人儘快康復,心情可以體諒。但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出現“萬一”,一旦有“萬一”出現,儘量要剋制,哭鬧打殺只能讓問題複雜化,不利於解決問題。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我來自天空2017-07-15 01:28:59

醫生不是神仙,病人死亡,不能說是醫生害死的,應該是醫生沒有救過來,不是所以的疾病都能治療的,醫生和你沒有仇不會害你的,有些疾病醫生真的是沒有辦法,如果所有的疾病都能治療那就沒有死人了,可能嗎?所以有些事不能怪醫生,他們也盡力了。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等閒62017-08-13 16:15:12

典型的現實中醫鬧的思維模式,所以現在的醫生只敢看自己很有把握的病,診治上不敢冒風險,小病大看,大病不看,過度檢查和治療己成了通用模式。就問一句,這樣的結果是不是你要的?驚不驚喜?意不意外?開不開心?夠酸爽吧!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蒼耳子784137622017-08-13 16:16:47

呵呵!有一個古代小故事,一個老人病了,叫自己徒兒去城中請最好的郎中來,此徒有通靈之眼,能見鬼魂。不多時請回一年輕郎中,老者不滿問為什麼?徒兒問城中診堂此人門前無鬼魂,老人打了徒兒一棍。講此郎中毫無經驗,上門診者極少,當然門口無鬼!去把門口鬼魂較多郎中請來。不久徒兒請回一白髮老郎中,其行醫近半百年。

這故事說明了一些事,大家自已想吧!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深秋小草2017-08-13 19:31:44

不請自來的一個小醫生,也想說兩句。這個問題本來就是一個如果開始,但可以較為肯定的說;當了20年以上醫生的同志(艱苦奮戰在一線以外的不算),沒救活的人多的去了。有必須死的,有失誤沒救活的,有急救方式不對至死的。不清楚到底要問哪一個。反正死在手裡的人多了,是別人說我害死病人,那沒辦法,嘴長人家臉上,如果自己認為是自己害死病人的,那就得感謝那個患者,因為,一位歷經內心磨練和洗禮的醫生誕生了。因為閻王知道是誰害死他的,醫生心裡成熟後最不開心的是閻王,最開心的也不會是醫生。(個人愚見,勿笑,可噴)。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長征1441980452017-08-14 08:31:17

中國人的觀念裡,把醫療當做是純粹的商品,認為我花錢了,你就要給我合格的產品。所以,在醫院裡,你可以看到,很多患者都理所當然的認為,我花錢了你就要給我治好完全看不到醫療服務的技術性和複雜性以及不同個體之間的差異性。但是,現實情況是,人不是商品,也不能等同於商品,所以,醫療服務從來就不是簡單的商品或服務買賣。另外,從來就沒有神醫,不同醫生的水平不同,對疾病的理解不同,甚至像運動員一樣他們有時候也會“不在狀態”,不能在任何時候都發揮出高水平,因此也存在所謂的“失誤”。如果就此說醫生“殺死了”病人,恐怕不合適。而且,現實中噴醫生殺死患者的人知不知道,如果你是醫生有可能會犯同樣的錯誤。如果你沒有能力或不敢從事這個行業就不要噴醫生“殺死”患者這樣的言論。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口天宀於2017-09-02 22:32:02

我就問一個道理,你自殺,我沒能阻止你,算不算我殺了你?你有疾病不是醫生的錯,醫生和作用是想辦法讓你病好,但是有時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你病死了,也不能說是醫生殺人,但是還有特殊的情況,估計就是,原則性錯誤,明明知道他的病情不用這種藥,而且對病情有害的情況下,還讓他服用,類似於這種情況,我覺得可以說是害死病人。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許躍波2017-09-25 23:15:17

這就是醫鬧的核心錯誤,病人不治離世都可以歸咎為醫生的失誤。那麼我們換個角度想一想,如果你是醫生面對乞求的眼光你接不接診?患者求生,家屬盼望病人脫離危險,你接不接診吧。如果你接了,這就是一份很重的責任,你還敢懈怠嗎?儘管你用盡了所有的辦法,可是病人還是去世了。這個時候家屬的目光不再乞求了,因為你接診了,他們把希望都寄託在你身上了,就是因為你的“失誤”才讓病人死亡的。這個失誤可能有也可能無,再想想作為醫生的你冤不冤?

所以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無限鏡花水月讀2017-08-13 18:53:44

這個問題隱含的假設是失誤導致病人死亡。

失誤是已經定性了的,是結論性詞語。如果沒有鑑定,又怎麼能說明醫療行為是正常還是失誤呢。

所以因為醫生失誤導致患者死亡醫生是要負責的。

但是,還有兩種情況,個人以為醫生是不需負責的,1。醫生正常診療,患者依然死亡的。如突發急症,嚴重受傷,重大疾病晚期等,類似這樣的患者,醫生正常診治而未果的,無需負責。2。醫生正常治療中,突發意外沒搶救過來導致死亡的,醫生無需負責。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久別重逢非昨日2017-08-14 12:13:15

很多人都以為我噴幾句醫生沒關係,他們還不是屁顛屁顛的我學醫,因為醫生工作穩定,在砍死幾個醫生還是有大把大把的人想當醫生。但其實已經潛移默化的改變了這個過來的醫療行業發展,醫生人人自危,寧可不看不能出事,重病不敢收,小病不願治。以後恐怕也只有社會精英群體可以享受好的醫療幫助了。普通老百姓,呵呵,你想讓醫生幫忙看病,又不信任他,想方設法找毛病扼殺了成長中的各種青年醫生。以後醫療衛生從業者都是老油條了,單純善良的孩子怎麼能學醫,心裡承受的了患者侮辱毆打嗎。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使用者551274473782017-08-14 11:06:07

無論任何行業都是失敗成功併成,醫療行業是特種行業,精準要求更高一層,醫生與死神談判交際本身風險極大,失誤再所難免,臨床因判斷或操作失誤真為數不少。但從本自內心來講萬無故意,且無論手朮用藥,都與疾病變化與病者的自身免疫力有關,而手術本身就是一種沒有辦法的一種強迫性選擇,生死並存,沒有任何人能保證百分之百,唯有隻有小心小心再小心,懂慎行事方為萬全。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風火歲月977183812017-08-19 11:51:16

我家親身經歷,父親腦出血後入院接受引流手術,手術後出到病房,在病房醫生做引流管移位時翦破引流管,(家屬親眼看見)。本來可以用醫用膠布紮好就好的小問題,可是醫生就小題大做讓我父親再做一次手術,一次全麻的引流管置換手術,第二次手術後二隻鐘頭後引至第二次出血甚至腦疝逼不得以做第三次頭部手術(開顱)後變成植物人,所以講醫生失誤真的會害死病人的。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feng15028612017-10-05 18:41:48

什麼叫失誤,心臟驟停患者,我cpr沒有按回來,叫不叫失誤,如果叫,請立法,我以後不會出手了,教授都不能保證全活。反問一句:醫生如果沒有出手(這個時候就沒有失誤一說了),病人會不會活著。在你死亡途中,我拉了你一把,沒有拉住就賠命,那以後我會目送了。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柳葉刀的藝術2017-08-14 09:10:31

其實是個機率問題,因自然環境或生活習慣,人體生病到死亡是個過程,以前因為醫生改變了這個流程,治癒了某個疾病,延長了人類生命,人們感謝醫生,隨時間的推移,醫療技術發展,使疾病流程化,治癒率逐漸增高,讓人們誤以為疾病都可以輕易醫治,對醫生不再抱有敬意,當某個疾病未能得到治癒時開始怨恨醫生,加上媒體的推波助瀾,出現了這個畸形的醫療市場,醫患關係惡化,病人進入醫院開始懷疑,醫生防禦性治療,醫療價格提高,由於醫生不再敢承擔風險,缺失了醫療的探索和冒險,醫療技術進展變慢,如繼續這樣惡化下去絕對虧的是患者,得危重疾病時有錢有權的可以找很多醫生看,大家會診,且讓醫生承擔風險去治療,可以得到有效治療,而一般老百姓,沒有選擇醫生的權利,當然醫生也不會為你冒險和承擔風險,而失去了有效治療,最後誰吃虧?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腦外傷顱內出血患者,從出血量本身來講,需手術治療,病人基礎情況一般,醫生會建議你手術,但有時為了規避風險,可能會拒絕手術!!!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我TM被盯上了嗎2018-03-19 11:00:57

失誤和害死人不能劃等號。雖說醫生是個很謹慎的行業,容不得半點馬虎,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會有犯錯誤的時候,醫生也不例外,醫生不能保證自己在行醫過程中不犯任何錯誤。當然,如果因為失誤而沒能救活被搶救的病人,那他自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醫學無止境,行醫也是一個探索的過程,如果不是個人主觀原因引起的失誤,那就應該得到原諒,否則,就真的沒有人願意去做醫生了。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莫問天塵2017-09-21 11:12:40

因失誤致使本來能治癒的患者死亡,雖不能完全說是醫生害死了病人,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過錯致人死亡不僅僅適用於刑事案件,醫院也有類似的條款。

和行人闖紅燈被撞死承擔10%民事賠償一樣讓你不服,但一點責任不承擔的話,司機要是見到闖紅燈就撞你覺得很好嗎?立法是降低侵害的,不是讓你對闖紅燈的人進行制裁的。

所以說醫生失誤致人死亡,必須承擔責任!還可能存在另一種情況,那就是可能存在有意為之的嫌疑,且造成患者死亡的嚴重後果。所以說付出一定的代價也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熊老師032017-08-14 00:45:57

醫生失誤就代表了醫生沒履行好他的職責,出現的後果自然有他負責,至於可不可以被原諒,這要看當事人的意願,我們作為旁觀者當然說不可原諒,因為這樣的事故是很危險的,但每個失誤造成的後果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是輕微的後果,一般患者也不太會追究,當然,前提是不要瞞著他,因為大多數手術失誤病患一方都是不知道的。

回到題目的問題,要看醫生失誤是不是導致病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或是重要因素,根據關聯度大小定醫生的責任。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是湯圓啦2017-08-24 15:02:01

當然看這個失誤是正常的或者平常的還是重大失誤。刑法有一個罪叫重大醫療事故罪,如果是重大失誤導致病人死亡,那麼死亡的因果關係是要算到醫生身上的,當然可以說是他害死了病人,如果這個失誤不足以認定為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那就沒有害死病人。這是一個規範要件要素,得判斷

如果一個醫生因為失誤沒能救活一個病人,能不能說這個醫生害死了病人?樊家井2017-08-26 22:40:58

一個醫生失誤導致了患者生命的失去,是要有分析地看失誤的原因,是程式性的時間偏長導致的失誤呢?還是經驗不足造成對患者的除理不當?或是疲勞、自感煩悶、定不下心來專心手術?或是輔助手術不當所致?或是預測病人手術所致的併發症時的應對方法未提前做好?或是手術中他人干擾所致?。。。。。,總之有很多原因造成失誤產生。但是,只要是失誤就是對他人生命的不尊重,就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醫生必須做到對每個診治患者的生命都有一顆敬畏之心,認真到每個細微之處,對工作要一絲不苟。就象飛行員、宇航員、精算師、股票操盤手、出納、司機等不能出借的行業一樣,一出錯就會帶來不可預測的後果,而後果的產生及便是不要失誤者去承擔他承擔不起的責任,但是,後果會帶給一個失誤者終身的哀痛與苦腦。若失誤者聯這種自責都沒有,那就是西方現代醫學教育的嚴重失敗,也是一個醫生仁德的失缺,醫患關係會此而動盪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