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度不同,永遠也沒有相同的觀點,只要廠規己公開,就沒有不合法。
企業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可以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我以為員工曠工扣三天工資不違法
曠工的概念先搞清楚,如果是曠工裡面的其中一個不請假,那扣三天都不多!合法與否得看合同事項!
打仗的話,頭天宿舍睡覺,第二天開打前,,人不見了機槍手無故曠工,電話不接,資訊不回,算不算曠工,該不該被槍崩?
我們這不加班還得寫請假條呢,而且全天白乾,找誰說理去,就是這個社會與國家,沒辦法,想生存那!
這個東西沒有什麼合法不合法,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企業自然有自己的規定。不過,扣錢只有那些吝嗇的老闆才能乾的出來,我們老闆也這德行。生怕員工多掙一分錢。
無故曠工企業手冊規定。三天沒錯?三天算後自動離職處理。全司(天)公示。
曠工是無故曠工還是因為有事?有沒有請假?沒有上班前因為有特殊事而又無法聯絡公司的,這些都不是無故曠工範疇之內。
絕對不合法,你這小暴脾氣的,必須起訴他,剝奪了你的曠工權,嚴重的干涉了你的自由,而且,你會得到無數工友的支援,你在為他們爭取權力,你就是自由事業的急先鋒,你會開創一個歷史新紀元,你的名字會載入史冊,標榜光輝,受萬世景仰和膜拜
我個人認為不違法,首先看你自己這幾天去做的事情。比如,家裡出現重大事件,這樣呢還是能理解的。還有一種就是故意曠工不去上班的像這樣的人扣三天真的是不多。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單位裡也有自己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