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式加入聯合國,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要正式加入聯合國,需要什麼樣的條件?鷹視國際2018-04-30 12:56:47

《聯合國憲章》第四條規定了加入的條件和申請流程:(一)凡其他愛好和平之國家,接受本憲章所載之義務,經本組織認為確能並願意履行該項義務者,得為聯合國會員國。 (二)准許上述國家為聯合國會員國,將由大會經安全理事會之推薦以決議行之。

只有短短的兩條,卻包含了很多的資訊。首先第一條就要滿足五個方面:

①是一個國家;②熱愛和平;③接受憲章所載之義務;④能夠履行這些義務;⑤願意履行這些義務。

有了上訴五個條件只是可以寫申請書提交聯合國,一隻腳伸進了大門。

關鍵在於第二條,需要安理會同意推薦然後在聯合國大會表決,經聯合國2/3多數成員國透過,即被接納為聯合國一員

。但如果安理會這關過不了,一樣白搭。

要正式加入聯合國,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目前聯合國有193個成員國,2個觀察國)

安理會:

全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是唯一有權採取軍事行動的聯合國機構。

目前有五大常任理事國和十個非常任理事國。五常大家都知道:美英法俄中。至於十個非常理事國是由聯大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要受到安理會推薦加入聯合國,免不了要投票表決,這就不得不說安理會的否決權了——

要正式加入聯合國,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五常和輪換的十個非常)

只要一個常任理事國對某一決定投反對票,即使安理會其他所有14個理事國都投贊成票,該項決議也不能透過。某項決議得到5個常任理事國一致同意的決定,如果有7個非常任理事國反對或棄權,因而不能獲得9票的多數時,該項決定同樣也不能透過(

還未發生過這種情況,相當於集體對抗五常幾乎不可能)。

五大國擁有否決權是它們區別於其它國家的特權,也是提高其國際地位和進行國際鬥爭的砝碼,五大國不可能放棄這個權力

。 目前,安理會就取消否決權達成協議是不可能的,沒有達成協議,憲章修改案即使得到聯合國會員國的廣泛支援,也不會發生效力。

要正式加入聯合國,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權力角鬥場—-安理會)

綜上所述,任何想加入聯合國的國家,首先獲得五大常任理事國的同意方有機會。按國際法學家薩拉丘茲的話說就是:“

最強的國家願意給聯合國多少權 力,聯合國才有多少權力” 。

要正式加入聯合國,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聯合國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