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繼光是如何治軍?

戚繼光是如何治軍?清說歷史課2019-10-09 11:35:37

網路上有人雖然喜歡戚繼光,卻僅僅知道他抗倭的事蹟。其實他真正的強大之處並不在於作戰,而是在於他對戰爭的瞭解程度之深,未戰先勝。

他知道全部的全部,可以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觀星、風向、潮汐等等在他的書裡全都有詳細的介紹。他身先士卒,自己先用過武器之後,再把自己的心得教給士兵,對於不好或者不夠完美的武器,他都會想辦法加以改進。並且賞罰分明,士兵極為信服,從不因“特殊情況”而反悔,這是不可多得的美德。以往的軍事家,有的只懂大局,有的只懂打仗,如同他這種對戰爭如此瞭解,並著實注重軍備的實屬罕見。

在戚繼光的《練兵實紀·狼筅解》中,提到了浙兵軟弱的問題:

往日浙江等處兵士,未練無膽,執之臨敵,每每棄之,反以截阻我兵馬,幾乎棄而不用。

而在後世的《明史》中,卻如此讚美浙兵:

其隸軍籍者曰浙兵,義烏為最,處次之,臺、寧又次之,善狼筅,間以叉槊。戚繼光制鴛鴦陣以破倭,及守薊門,最有名。

他把一上戰場就丟盔棄甲、落荒而逃的弱兵訓練成了天下聞名的強兵,到底做了什麼?他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指的是一名優秀將領所具備的五種基本素質。戚繼光在他所著的《練兵實紀》、《紀效新書》等作品中,將自己的實戰心得展現的淋漓盡致。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他不是一個靠臨戰反應取勝的玩家,而是依靠練兵的技巧,從根本上使自己計程車兵立於不敗之地。

他是一名老練的戰士,熟悉軍隊中的一切,他會先研習各種武器的使用方法,然後把心得教給士兵。對不夠理想的武器,他會先加以改進,然後按照他的標準量產,並裝備給士兵們。為的是打造一支不可戰勝的強大軍隊。戚繼光非常瞧不起花架子武術,因為這種技巧在實戰中根本施展不開,毫無用處可言,在《紀效新書》中,如此說道:

比場中較藝,擒捕小賊,不同堂堂之陣千百人列隊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後;叢槍戳來,叢槍戳去,亂刀砍來,亂殺還他,只是一齊擁進,轉手皆難,焉能容得左右動跳?

平日十分武藝,臨時如用得五分出,亦可成功;用得八分,天下無敵;未有臨陣用盡平日十分本事,而能從容活潑者也。

長槍單人用之,如圈串,是學手法;進退,是學步法、身法。除此復有所謂單舞者,皆是花法,不可學也。

藤牌單人跳舞,免不得,乃是必要從此學來。內有閃滾之類,亦是花法。

鉤鐮叉鈀如轉身跳打之類,皆是花法,不惟無益,且學熟誤人第一。叉鈀花法甚多,鏟去不盡,只是照俞公棍法以使叉鈀鉤鐮,庶無花法,而堪實用也。

還認為,將領必須身先士卒、親自掌握一手情報,才能對形勢做出準確判斷,並保證賞罰分明。要跟士兵同甘共苦,親自研習各種兵器,才能得知武器的優劣和用法。還非常反對軍隊中的“應試教育”,他說:

且如一學生,平日窗下講習的是五經四書、解義策論,一旦入場,試官出來題目就是經書上的,便可中得個舉子來;若平日雖是手不釋卷,卻讀些雜說詩詞,作些歌賦、傳奇,一旦入場,要作經義策論中選,所習非所用,如何可得?就是好學的也徒然耳。

不僅如此,他還表示要培養士兵對習武的興趣,讓士兵們各自選擇擅長的武器,練習得欲罷不能,而不能讓士兵產生應付兵役的念頭。

對於火器的使用,戚繼光並不贊同齊射的做法,而是這樣說道:

炮手照依對敵次第,俱隨牌立於濠岸高土之上,如今打放,空者復裝,飽者續放,放者方裝,裝者又發。如此,則雖終日,炮放不乏,必無放盡而無炮之失。

戚繼光還根據各地人的性格來分析戰力,他說:

且如浙江鄉兵之稱可用者,初為處州,繼而紹興,繼而義烏,繼而台州;至於他處,則雖韓、白再生,不可用也。

戚繼光認為處州兵比較能打,而且很守信用,但是隻能打一仗:

處州為鄉兵之始,因其山礦之夫,素習爭鬥,遂以著名。及其用之殺倭,不過僅一二勝而已,以後遇敵輒敗,何也?蓋處兵性悍,生產山中,尚守信義,如欲明日出戰,先詢之以意,苟力不能敵,即直告曰:不能也!如許我以必戰,至其期必不爽約,或勝或負,定與寇兵一相接刃。但性情不相制,勝負惟有一戰,再用之痿矣,氣勇而不堅者也!此兵著名之時,他兵尚未有聞及。

戚繼光認為紹興兵比較聽話,但是很膽小,難以用來作戰:

蓋紹興皆出於嵊縣、諸暨、蕭山,並沿海,此兵人性伶俐,心雖畏怯,而門面可觀,不分難易,無不領而嘗之,惟緩急不能一其辭。然其性頗為無奈,驅之則前,見敵輒走,敵回又追,敵返又走。至於誘賊守城紮營辛苦之役,則能不避。馭之以寬亦馴,馭之以猛亦馴,氣治而不可置之短鋒者也。

臺、溫兵在戚繼光眼裡沒什麼顯著特點,他對義烏兵的評價倒是很有意思,認為他們雖然比處州兵差,但續航力更為持久,缺點是一旦打贏就會窮追猛打,容易中伏:

以前非無烏兵也,蓋輒屢出屢敗,故不為重輕。義烏之人性雜於機詐勇銳之間,尤事血氣。督之衝鋒,尚有懼心,在處兵之下,然一戰之外尤能再奮,一陣之間尤能反戈。但不聽號令,勝則直前不顧,終為所詐。

他根據自己與各地士兵相處的經驗,分析各地人的性格,有選擇性的徵募士兵,這是他治兵的關鍵。他給這些士兵做了一個排行:“處州為第一,義烏次之,臺溫又次之,紹興又次之,他不在此科也。”這個排行跟明史裡略有不同,而被他認為最強的處州兵,卻是“用之殺倭,不過僅一二勝而已,以後遇敵輒敗”的弱兵,被他視為第二的義烏兵更是“蓋輒屢出屢敗,故不為重輕”,可見這些士兵並非天生的強兵,而是因地制宜、取長補短,針對他們的不同特點著重訓練,以幫助他們克服缺點。

對於耐力不強的處州兵,就著重操練他們長期作戰而不洩氣的能力。對於不聽話的義烏兵,就要“恩威並稱”,“不患其不強,而患其不馴;不患其不勝,而患其驕。”對於膽小的紹興兵,就以嚴格的命令強化他們的決心,使他們敢於跟敵人作戰。老戚認為士兵最為重要的就是士氣,就算士兵擁有再強計程車氣,就算一戰之後大獲全勝,氣力也會多少出現鬆懈,如果將領不加以控制,士兵就會喪失鬥志,這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將領必須深入士兵身邊,不能嫌累,還要養成賞罰分明的規矩,“雖大敗中,亦有必賞之士;大勝中,不無行刑之人。”無論什麼情況下,誠信都是最重要的。

關於選兵的問題,還說了很重要的一點:“第一切忌不可用城市遊滑之人”、“第一可用,只是鄉野老實之人”。並指出膽量比技藝、伶俐、力大等特點更為重要:

惟素負有膽之氣,使其再加力大、豐偉、伶俐,而複習以武藝,此為錦上添花,又求之不可得者也。

選好士兵之後,對裝備的分配也不能馬虎:“藤牌宜於少壯便健,狼筅長牌宜於健大雄偉,長槍短兵宜於精敏有殺氣之人。”而不能讓老兵彎下老腰用藤牌,也不能讓力氣不夠大的年輕人負擔長牌和狼筅。這一點大多數軍隊都是統一配給裝備,很少有老戚這樣想得這麼周到的人。

戚繼光還設計了一套登記規則,統一管理士兵的身份資訊。讓最老、膽最大的人用長牌,給最年輕的用藤牌,然後選出兩名力氣大的用狼筅,再選出四名有殺氣、三十左右的使用長槍,其次兩名用短兵,最後找一名願意背鍋的老實人充當火兵,加上隊長一人,讓他在腰牌背面記上隊伍成員資訊,如此一支十二人的小隊便組建完成。

咦?這裡怎麼全是近戰兵種呢?原來火槍手在這呢:

四隊為一哨,虛其中,哨長居之。四哨為一官,虛其中,鳥銃、火器、哨官居之。每前後左右四哨為一總,把總居之。

關於火器的使用,戚繼光也有新招,但認為這招守城比較好用,野戰還是不行:

初謂銃手自裝自點放,不惟倉卒之際遲延,且火繩照管不及,每將火藥燒發,常致營中自亂;且一手託銃,一手點火,點畢且託之,即不中矣。令炮手另聚為伍,四人給炮四管,或專用一人擎、一人點放,二人專管裝藥、抽換其點火,一人兼傳遞,庶無他失,可以成功。但此法只可施於城守,若臨陣,不無人路錯亂、引軍奪氣,邊銃可用此法,鳥銃還是單人自放又便。

至於一個軍隊裡多少醫生、多少號手、多少工匠、多少旗手,都有詳細的安排,這裡略過不表。

網上經常有嘲諷古代戰爭規模的網友,認為古代又沒有電話、對講機、擴音器,怎麼可能指揮得了軍隊呢?戚繼光對此嗤之以鼻,他說:

凡你們的耳,只聽金鼓,眼只看旗幟,夜看高招雙燈,如某色旗豎起點動,便是某營兵收拾,聽候號頭行營出戰。不許聽人口說的言語擅起擅動;若旗幟金鼓不動,就是主將口說要如何,也不許依從;就是天神來口說要如何,也不許依從,只是一味看旗鼓號令。兵看各營把總的,把總看中軍的。如擂鼓該進,就是前面有水有火,若擂鼓不住,便往水裡火裡也要前去;如鳴金該退,就是前面有金山銀山,若金鳴不止,也要依令退回。肯是這等,大家共作一個眼,共作一個耳,共作一個心,有何賊不可殺,何功不可立?

在沒有硝煙霧霾的數千年間,金鼓旌旗一直都是百試不爽的指揮利器,還要什麼擴音器什麼腳踏車呢?

首級制是東亞地區自古以來就非常流行的軍功制度,只要搶到了敵人的首級,就可以拿去領賞,但這一規則也有弊端,並且會造成相當嚴重的後果:

凡臨陣的好漢,只有數人,每斬獲首級,常是數十百人叢來報功,再不想你一起人退來報功,使眾兵相望誤認是敗走,大家都走了。況一個賊首,數十人報功,若斬數十賊首,就該數百人來報,不知這一陣上能有幾個數百人,反是自誤了性命。

殺死一個敵人反倒導致我軍全軍潰退,這想必是非常可笑的,但在只看首級的制度下,這種結果卻是很容易產生的,究竟該如何防止因殺敵而導致的潰敗呢?他自有妙計:

今後其長牌、長槍、狼筅,凡該當先,長兵之數決不許帶解首刀,只管當先殺去,不許立定顧戀首級。其殺倒之賊,許各隊短兵砍首,每一顆止許一人就提在陣後,待殺完收兵,有令催驗,方許離陣赴驗。其誰當先,誰有分,誰無分,俱聽當先隊長對眾從公報審。敢有因其恩仇報不公者,軍法。每顆首級以三十兩論之,當先牌槍筅分二十兩,砍首兵二兩,餘兵無分者分一兩,火兵雖不上陣,本隊有功,亦分五錢;每顆本隊鳥銃手亦分二兩。

也就是說,在他的軍隊裡不是誰都有權收割人頭的,而是隻有短兵才能收割,給一顆首級開出了三十兩的天價,為防止隊友互搶人頭,特別規定,只要隊裡斬獲首級,全隊都有獎賞,而且大部分都屬於牌、槍、筅所有,從而杜絕了隊伍中的主力為搶人頭而分散注意力的情況。其他成員只要參戰也都會有獎賞,就連伙伕都能躺著數錢,不用冒著生命危險衝鋒陷陣,只要平時背個黑鍋做做飯就行了,何樂而不為呢?

對於撿敵人掉落的裝備財寶也是一樣的道理,由一人統一收取,戰後平分給隊友。若是因為搶戰利品而延誤了戰機,誰是管事就剁了誰的頭。

誰敢臨陣退縮,就當場割了他的耳朵,退兵之後檢查沒有耳朵的人,誰沒耳朵就砍誰的頭。長官包庇則砍長官。

擔任伏兵的隊伍,該上不上、不該上瞎上致使伏兵敗露的,砍隊長的頭。

不救隊友導致一人陣亡的,砍全隊的頭,但如果斬獲首級一顆,則可以免罪,斬獲兩顆照賞不誤。總之他的隊伍K/D比必須維持在1:1以上,維持不了就殺殺殺。

看到其他隊伍被圍卻見死不救的,斬管事的首級。死一人卻沒有任何斬獲的,全甲扣一個月的工資,用以補助陣亡者的家屬。甲長奮戰但手下逃跑導致甲長戰死的,將其手下全部斬首。更大的官奮戰而死的情況下捨不得殺光所有屬下,那就扣他們兩個月的工資用以補貼死者家屬。

更重要的是,禁止士兵喧譁,不是傳令兵禁止傳令,看到敵人、被敵人打傷也不準喊叫,否則斬首,這可以避免影響友軍士氣。

定下各種賞罰分明的規則來要求他的軍隊,從而確保每個人都能奮勇作戰,每支隊伍都會相互照應。

前面說過,打仗最重要的就是士氣,向士兵許諾殺敵有賞,臨陣脫逃則斬,並且嚴格落實,這就是保障隊伍士氣的關鍵。

在軍隊不作戰的情況下,軍紀便成為軍中的頭等大事,戚繼光對命令傳遞、行軍住宿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禁止士兵擾民,說:

兵是殺賊的東西,賊是殺百姓的東西,百姓們豈不是要你們的殺賊?設使你們果肯殺賊,守軍法,不擾害他,如何不奉承你們?只是你們到個地方,百姓不過怕賊搶擄,你們也曾搶擄;百姓怕賊焚燬,你們也曾折毀;百姓怕賊殺;你們若爭起也曾殺他,他這百姓如何不避,如何不關門鎖戶?

凡古人馭軍,曾有兵因天雨取民間一笠以遮鎧者,亦斬首示眾。況砍伐人樹株,作踐人田產,燒燬人房屋,姦淫作盜,割取亡兵的死頭,殺被擄的男子,汙被擄的婦人,甚至妄殺平民假充賊級,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決以軍法從事抵命。

戚繼光還特別囑咐士兵要勤習武藝、尊敬長官,對此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順帶加以嘲諷:

若不學武藝,是不要性命的呆子。況吃著官銀兩,又有賞賜,又有刑罰,比那費了傢俬、請著教師學武藝的便宜多少?

今番連坐法已定,號令已明,進前退後都有個法子連坐管定,軍法決照條內施行,你們既無躲身之法,不想學武藝,不是與性命有仇的人,不是呆子,是何物?身上有甲,就使他戳砍我一下,不能傷我,就手段不濟,第二下我也殺到他身上了,敢是無甲的會死,思之思之!

凡軍中,惟有號令,一向都被混帳慣了,是以賞也不感,罰也不畏。我今在軍中,再無一句虛言與你說,凡出口就是軍令,就說的差了,寧任差誤底,決不改還。

你若抗違哨隊長,比做百姓抗違里老的法度不同;不聽教師將令習武操練,比做童蒙時不聽師訓的法度、與平日牧民的法度不同,捆打尚是小事,重便割去頭,再可復生否?此諄諄真正化誨,你若不聽,軍法無情,慎之慎之!

光是催促士兵學武藝,可他們要是懶,你也拿他們沒辦法。光是給士兵錢讓他們殺敵,可他們要是沒有武藝,衝上去也是送人頭。那麼怎麼保證每個士兵都願意習武呢?戚繼光自有辦法,他先是制定了弓、弩、槍、狼筅、釵鈀、刀、挨牌、藤牌、標槍、火器、火箭等各個兵種的考試規則,然後根據測試結果進行賞罰:

比較武藝,初試定為上等三則,中等三則,下等三則。再比,仍如原等者,不賞;進一則者,賞銀一分;進二則者,賞銀二分;超進一等,賞銀五分。一次原等,免責;二次原等,打五棍;三次原等,打十棍;五次以上原等不進者,打四十棍,革退。如有不願打者,每一次追一分,二次追二分,三次追三分,即付武藝考進之人充賞。

鳥銃三彈中一者,平;中二者,賞銀一分;中三者,超賞五分。一次不中者,打三棍;二次不中者,打六棍;三次不中者,打九棍;五次不中者,打四十棍,革退。不願打者,一次罰銀五釐,二次一分,三次一分半。弓弩同例。

如此有賞有罰,督促士兵打排位、升等級。關於火器的問題,戚繼光規定弩的距離是六十步,弓箭、鳥銃、火箭都要在八十步的距離上命中目標,考慮到打不準有可能是火器的質量不好,他說“歪斜不中,果系作不如法,免究其兵;製作既精,放不如法,究兵。”總之他會保證每一把火器都能在一百多米的距離上準確擊中目標,不要甩鍋給火器,如果打不中,肯定是你技術不好。畢竟是當時的將軍,自然是非常瞭解當時火器的效能。

不僅是火器,他對每一件兵器,都事無鉅細、無微不至的研究它們的特性和用法。

關於長槍,他認為長槍的弊端在於不能近距離作戰,所以他提出了“長兵短用說”,要求士兵在一次刺擊不中的情況下,要麼能用步法拉開距離,要麼用手法立刻縮回槍身,以便近戰。老戚還很看不上楊家槍,他認為“其單手一槍,此謂之孤注,此楊家槍之弊也,學者為所誤甚多。”並指出楊家槍單挑雖然厲害,但並不適合群毆,因此他還設計了一套專門用來團戰的槍術。

關於藤牌,老戚指出“以藤為牌,近出福建,銃子雖不能隔,而矢石槍刀皆可蔽,所以代甲冑之用,在南方田塍泥雨中,頗稱極便。”從這裡可以看出,南方的軍隊實際上是不裝備盔甲的。但是藤牌“能御而不能殺。”為了彌補藤牌的弱點,戚繼光規定每面藤牌都要配幾支標槍,然後把單刀夾在藤牌裡面。待敵人接近,就用右手把標槍扔過去,不管能不能打中,敵人都得拿長槍撥弄一下,趁這功夫拔出單刀,衝到敵人身邊,敵人就來不及防禦,“我必勝彼矣。”

關於狼筅,他指出“狼筅之為器也,形體重滯,轉移艱難,非若他技之出入便捷,似非利器也,殊不知乃行伍之藩籬,一軍之門戶,如人之居室,未有門戶扃鍵,而盜賊能入者。”狼筅十分笨重,戰鬥力很差,但為什麼還要攜帶呢?原因在於“他器單薄,人膽搖奪,雖平日十分精習,便多張皇失措,忘其故態,惟筅則枝梢茂盛,遮蔽一身有餘,眼前可恃,足以壯膽助氣,庶人敢站定。”也就是說,狼筅是隊伍中用來壯膽的兵器,“若精兵風雨之勢,則此器為重贅之物矣。”

關於短兵器,又提出了“短兵長用說”,像藤牌、單刀這種“短中之短”的武器,就必須配合能夠遠投的標槍,“夫藤牌用標,非取以殺人,蓋彼以槍器持定,我牌無故不得進,故用標一擲,彼以顧標而動,我則乘勢而入;彼若不為標所動,則必為標所傷,我亦有隙可入。”至於那些不配標槍的短兵器,老戚則推崇俞大猷《劍經》中以短擊長的用法,就是在敵人長兵器進攻的時候,用短兵器打偏對方的槍柄,然後反覆敲擊,使敵人無法及時收回武器,從而接近並幹掉敵人。

除此之外,在《紀效新書》中還詳細講解了弓法、拳法等技巧,真是個樣樣精通的將軍。

戚繼光還有許多類似日本戰國的做法,但都是升級版的。比如讓士兵隨軍自帶糧食,以米、面各二升分別加工包裹,只在被圍的時候才會使用。在紮營時老戚還要求用布將營帳遮擋起來,稱為“布城”,還在布面上畫出磚石的樣子,用柱子將布固定在營帳之外,在外圍布上蒺藜陷阱。敵人乍一看,不明覺厲,誤以為是真城,等敵人發現是布,營內的佈防也已經完成了。敵人如果前來襲營,必然會先排除陷阱,趁這個功夫,營內的各式武器噼裡啪啦來一套,肯定能打的他們落花流水。如果敵人在遠距離使用火槍,就會讓士兵們拿出棉被放在布架上遮擋,棉被到底能不能擋得住火槍的子彈?老戚為此做了非常嚴格的實驗:

軟壁無他奇異,用人所蓋綿被覆於木格上耳,固一時從便之法,然不若所制剛柔牌,四五十步之外可以遮銜鉛子,屢試無失。然近至三十步,亦要打透。但鉛子銃必是遠放,定無一二十步可放之事。

戚繼光描述的火器用法跟後來的西方戰術又完全不同。他指出“鉛子銃必是遠放”,四五十步都遠遠超過了“五十米”,而後來的西方卻並不會完全利用火器的射程優勢,而是會在較近的距離開火,從而達到最高的殺傷力,按戚繼光的話說,西方火器的實用射程就是“一二十步可放之事”,真是非常有意思。產生這種差異的原因我之前在一些回答中提到過,明朝、日本會在一百米左右使用火槍,是因為有弓箭可以彌補火槍裝填時的火力空虛,而後來的歐洲由於完全以火槍取代弓箭,裝填過程中會成為敵人的活靶子,所以要最大限度的保證射擊的威力,就要在最適合的距離開槍,並在射擊之後立刻用刺刀衝入敵人陣列,從而將敵人一舉擊潰。所以後來的西方火槍有時會在近距離才開始射擊,這並不是因為火槍的效能不好,而是戰術要求所產生的結果。

戚繼光尤其看中鳥銃,對鳥銃的使用有非常詳細的記載,而且還跟日本的“早合”一樣,將火藥一份一份的預先裝到小竹筒裡,用多重的鉛子,就裝多重的火藥,“藥多則鉛化,藥少則子無力”。使用時,先把火藥倒入槍管,用搠杖壓實,再把子彈裝進去,用搠杖捅到底,再把細火藥裝到火門裡,用來引火,再調整火繩,便可以擊發。這個過程為什麼沒有清理殘留火藥這一步驟呢?原因可能在此,戚繼光對火藥的配比有著自己的一套見解,不光是用硫磺、柳炭、硝石混合這麼簡單,他還要求把火藥放到木桕裡添水狂搗一氣,然後拿出來曬乾備用。他要求二錢火藥放到手上點燃,手心不熱,並且不會留下黑星白點才算好,也就是說,這種火藥的燃燒效率非常之高,不會留下灰燼,所以才不需要清理殘渣吧。

戚繼光還嘲諷了神機銃、連子銃、邊銃等效率低下的火器,不知道明粉聽了會不會打他啊。

從《紀效新書》中可以看出,天下無敵的“戚家軍”其實並非無敵,他們也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也會氣餒、也會驕傲、也會貪生怕死,但在戚繼光賞罰分明的領導下最終使他們克服了自己的缺點,正所謂“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勝者先勝而後求戰,敗者先戰而後求勝。”如此看來,戚家軍強大的原因也就不難理解了。

在《練兵實紀》中,戚繼光又增加了一些心得。與《紀效新書》最大的不同在於《練兵實紀》裡多了騎兵、車兵,少了戰艦,而且根據北方的習俗,將官都可以自費募集家丁用以作戰。除此之外,戚繼光為了彌補各種武器的缺點,還開發了一些多功能武器以及搭配,比如類似於諸位明粉口中“三眼神銃”的近戰用法,不過不是當成榔頭砸人,而是用柄砸人:

槍棒者,槍亦銃,北方呼為快槍。痼不可變,今加長柄,遠則用火藥、鉛子舉放,近則以柄代棒擊之。

鈀箭者,義與火箭也。火箭遠發,鈀近用。因鈀有股,可架火箭而放之,故併為一卒。

棍矢者,夾刀棍兼弓矢也。夾刀棍即白棒加刃。遠則用弓矢,近則用夾刀棍,可刺可擊。

棒矢者,白棒兼弓矢也,馬上不敢用擊,且一擊必一刺,故又加短鋒於頂,以便馬上刺之。步下擊刺兼用棒,即梃也。

火擔者,火兵也。擔,扁挑也。用鐵尖扁擔,便於肩挑,又可擊刺,亦農中戰器也。

戚繼光對有些死板教條的木頭腦袋十分失望,他說:

孟子曰:“執梃可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非真言梃之可御堅利也,蓋言人心齊一,即梃非可與堅甲利兵敵者,用之亦取勝。今夫敵甲誠堅矣,兵誠利矣,而我人心何如?迺以白棒當敵為長技,迷而不悟,即孫、吳復起,毋能轉移,何其謬訛入人之深也。弓矢遠不如火器,命中不如鳥銃,而敵以堅甲當之,每每射不能入,亦明知而不肯變其習者,緣上司抄閱偏於此耳。火器不精,不如無,今知以火器當敵而不知精,亦無埒也。

在《練兵實紀》裡,除了火兵、馬匹、騾子、虎蹲炮以外,所有人都裝備有明盔一頂、甲一副,這跟南兵很不一樣。並且火兵也不是完全不上戰場了,而是攜帶一把鐵尖扁擔,學習棍法用以備戰。鳥銃手和快槍手各自準備300發子彈,其中鳥銃手的近戰武器是長刀,快槍手的近戰武器是腰刀。其餘所有近戰兵種全體配備弓一張、大箭三十支,可以保證極強的遠端作戰能力。車兵跟步兵不同,大多數都不裝備盔甲。戚繼光對輜重車也很看重,糧食都事先裝好備用,並囑咐每年夏天要拿出來曬一曬。考慮到輜重車陷進泥裡的情況,要求附屬馬兵要下馬幫忙,用馬把車拉出去,直到全部車輛都離開險地為止。

他為軍隊制定了許多規定,有發放糧餉的規定、士兵患病就醫的規定、下屬見長官的禮儀、罪責連坐的規定等等,就連晚上睡覺不準說話唱歌也講到了,每天早上要讓識字的人重新講一遍上司的命令,早飯後各幹各的,午間要休息,下午要學習武藝,每隔五天要打磨一次武器。戚繼光非常注重讓士兵遵守命令,他說:

人人遵守號令,重如性命,死便就死,不敢違令,死於賊手,尚有優恤立廟祭祀,犯了軍法被殺,空喪了性命,又無前項許多恩典,人人只得揀著好處死。

況爾輩與人爭競,一句一言,都要報復他,卻被賊殺來,不肯動手,與他一對,低頭聽他殺死,全不想我若殺死賊,賊必不能又殺我,有功生還,登時富貴,何等是好!爾輩愚人,何不肯萬眾一心,一齊殺賊?所謂天堂有路不肯往,地獄無門自撞入也。思之思之!

這正如吳子所言:“必死則生,幸生則死。”在冷兵器時代真是千年不變的道理。

他在北方很重視養馬,除了照顧馬的飲食以外,老戚還囑咐要讓馬冬天保暖、夏天乘涼。如果夏天遇到城市沒有樹蔭,要麼把馬牽到城外找個有樹蔭的地方,要麼找東、西、北面城牆的陰涼下。冷天要帶到南牆外曬太陽,晚上還要給馬遮冷禦寒。他給馬分為九等,作為弼馬溫的考核標準。夏秋要外出牧馬,春冬要多留夜草。戚繼光還引用了吳起的話:

凡馬不傷於末,必傷於始;不傷於飢,必傷於飽。日暮道遠,必數上下,寧勞於人,切無勞馬。常令有餘,備敵之覆我也。

這話也有兩千年了,自古就有“寧勞於人、慎無勞馬”的道理,可是今天還有許多人不理解,以為騎兵可以從行軍到作戰一直騎在馬上。實際上馬匹要麼用於代步,要麼用於騎戰,要麼用於馱運,要麼用於挽車,很少有功能混用的情況,並且戚繼光明令禁止將馬借給別人搬運或是騎乘,而且對馬匹運輸的重量也有規定:“凡馬軍除器甲及飲食外,不得馱物過十五斤。”而且禁止吃死馬肉:

凡馬雖畜類,其效汗血之勞,戰陣之間,為國家宣力,與官軍無異,又為爾輩騎乘代勞,且最有功於爾也。死在出徵地方止許割耳蹄回報應該衙門,全體掩埋,不許開剝食用,如違者軍法重治。

另外,《練兵實紀》中另有新的射擊比賽規則:

弓箭、狼機、鳥銃、快槍、俱九發為額。九中者,準超等。八中者,準上上等。七中者,準上中等。六中者,準上下等。五中者,準中上等。四中三中者,準中中等。二中者,準中下等。一中者,準下上等。不中者,準下中等。不知者,準下下等。

如果手下全都獲賞,則將領也會受賞,如果手下有一半以上沒有受賞,將領就會被評為中下等,而且要捱打,如此士兵的頭目便會督促士兵練習武藝。

在《紀效新書》中,戚繼光對鳥銃射靶的要求是八十步,而在《練兵實紀》裡,這一要求則被升級至一百步,我們可以對比一下:

《紀效新書》:

弩:射程六十步,靶子五尺乘一尺五寸,要求三中二。

弓:射程八十步,靶子六尺乘二尺,要求三中二。

火器:射程八十步,靶子五尺乘二尺,要求三中一、十中七。

《練兵實紀》:

弓:八十步,火器:一百步,靶子七尺乘二尺,為騎兵靶,命中要求為九中三四以上。

關於藤牌,戚繼光根據北方特點加上了許多改動:

北方無藤,以柳木加革代之。每人長腰刀一把。北方戰馬疾速,又有盔甲,不必用標槍。

考慮到鳥銃發射之後會有煙霧遮擋視線,致使難以瞄準,戚繼光還規定每個小隊長只管理四名銃手,並且分為兩層,可以稱其為“戚式二段擊”,這樣做的好處是“稍有差謬,舉手可指”。如果射擊的時候有槍手濫竽充數,不好好射怎麼辦呢?戚繼光說:“凡望菸圈向上,即是向天放者,煙向地衝起土色,即是向下放者,俱拿出重治。”以此判斷槍手有沒有亂射應付。

在馬兵的演習中,假設敵人進入一百步之內,兩排槍手便先後開火射擊。等敵人接近,切換近戰鴛鴦鎮:“鈀居第一層,刀棍居第二層,大棒居第三層,快槍居第四層,倒用木柄鳥銃居第五層,用長刀俱候廝殺。”

近戰武器的訓練規則為:

一、钂鈀。共用二人一排平使,至柄顫者乃有力也,舞熟而緊疾者為上等。雖畢即以長槍對之,大都短不接長,槍十戳九入。第槍誘不動,執鈀有勢,進槍時步步以鈀頭照管槍頭,一擊一戳而入者,為上等。槍來手動身搖,進槍不知提防,騎槍而入者為下等。其舞敵生熟等第,一照藤牌擬之。

倭刀。共二人一排,舞路既多,疾速為上等。次以木刀對砍,舉落即速,不使人乘隙得犯,為上等。其等第,一照藤牌擬之。

長槍。共二人一班,舞過柄顫手熟者為上等。二人相對,分槍即進者為上等。若槍分不知進,歇槍等他入者為下等。生熟例一照藤牌擬之。

大棒。二人對打,打下聲重有力,不做等候相待之套,打合拍位,打下壓著他棍而入者,又路多者,為上等。打無力而熟者,與有力而生者,為中等。力怯打遲,緩舉待敵者,為下下等。

步兵的演習也是如此,只不過近戰時候的裝備不太一樣:“藤牌在前為第一層,狼筅為第二層,鈀為第三層,快槍為第四層,即將槍柄倒充棒用。鳥銃為第五層,改用長刀,短兵相接。”並且不管步兵騎兵,只要吹過三聲喇叭,就視為全軍總攻的訊號,此時不必在意陣型,只要一起殺過去即可。過程中禁止收割首級,如果將敵人擊退,本隊鳴金收兵,此時敵人反過來追擊的話,則可以繼續與敵人作戰。

至於戰車,則要求車內以口述傳達命令,而不使用聲音訊號,並要求車兵在作戰過程中時刻保持陣型等等。車兵遭遇敵人時的規定為:“有賊之方,約賊至百步內,舉變令炮一聲,吹天鵝聲放炮一次,再吹再放,每隊炮手一對為一層,每天鵝一聲放一層,放盡。約賊至六十步上下,狼機、大炮、火箭一齊舉放,將鳥、快槍銃裝完,又輪,放過又裝,務使炮聲不絕,即終日達夜不止,乃為萬全。”

他十分強調軍紀,就算你能立再大的功勞也不準冒進:

殺賊只是萬人一心,強者不得先進,弱者不得退後。如臨陣敢有一人非令先進,即斬賊首得賊馬而還,亦以違令軍法從事。

對付敵人的騎兵,表示不要老想著搶他的馬,先把他的馬打死,然後殺了他,能得五十兩銀子(《紀效新書》裡才三十兩),然後每個騎兵肯定都有代步的備用馬,戰後會選一匹送你,敵人的馬跟自己的馬不一樣,打傷了還可以烤來吃,所以千萬別捨不得殺騎兵的馬匹,以免耽誤了戰事:

法雲:“射人先射馬,馬僕賊自敗。”往時只因愛他馬,要得活獲,故難取勝。你們看賊馬頭有三尺,人在馬頭高又五尺,我步兵衝在馬頭,尚有馬頭、馬前足相隔,賊刀三尺,豈能到我身上,我只將眾軍聯作牆般一堵,密密一字向前,用我長刀大棒,砍打馬頭馬腿,馬傷跌倒,此時賊被跌落,身方未轉,就用大棍劈頭打下,無有不死者。你殺得賊敗,首級每顆賞銀五十兩,盔甲衣杖,那件不是便宜,何必要馬,況一賊有數馬,我欲殺者,賊身下所騎一馬也,大勢一敗,以後馬匹,那個不是你的,若臨陣不先砍賊馬,與牽取賊馬者,俱斬首。千、把總以下故縱,同罪。砍傷馬匹,戰畢即如營前燒熟代飯。生存好馬,俱與衝鋒之人,以十匹為率,只抽一馬與收馬者,餘皆均散。

在北軍中,戚繼光發現北軍的軍紀非常不好,喜歡搶人頭,決定乾脆不用以前管理南軍那套辦法,而是另派人收首級馬匹,並按比例給隊員算功績:

自來北軍臨陣,專好爭功,殺倒一賊,三、五十人互相爭奪,卻將敗賊亡了追殺,每每致賊以數人為餌,誘你上前都去爭功,他卻大眾一擁殺來,一個首級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殺了多少。乘眾少卻,將營盤衝破,全軍沒了,迷而不悟。其故何也,此乃將官平日無嚴制,教場內不曾千言萬語說得明白,臨時又不曾殺了幾個違令的,以此養成夙弊,再不知改。今日比前不同,若殺倒首級、馬匹,都不必管他,殺手只管殺向前去。我自另定一班人,割首級,收馬匹,但以殺退賊為主,即將級銀先賞衝鋒,首級以十顆為率,衝鋒者六顆,銃手二顆,割首級與紮營者一顆,俱系陣前回營均分。倘若臨陣爭首級者,首級入官,所爭之人理虧者斬首,各官旗、隊、百總一體連坐,把總各以分數坐罪。

老戚要求在數百步之外打不中敵人的情況下不許放銃,必須聽命令,以免因裝填錯過最佳時機:

不奉軍中銃響,不吹天鵝聲便是賊進營裡來,也不許放銃。先放銃者,便一銃打死二賊,亦不準。定以軍法斬首。

老戚還指示手下不要在戰時去管傷員,先打贏敵人再說,否則如果因為照顧傷員而延誤戰機,導致我軍戰敗,屆時就是自身難保,更顧不了傷員了。

對於投降的敵人,老戚也有規定,要求士兵先遠遠共呼:“丟了槍刀不殺”。若系丟了槍刀者,令徑向白旗下,聽他投附偷生。若妄殺一級,定斬下手之人償命。若聞呼不改,徑持槍刀前來者,聽於陣上殺之。仍以取功並論,報功之日,即與開說明白。

在《練兵實紀》的後面,老戚還寫了“正心術”、“立志向”、“明生死”、“辨利害”、“做好人”、“堅操守”、“寬度量”等幾篇教導,給士兵們做心理輔導,讓每個人都成為有夢想的正義戰士,還有教導將軍“如何成為一名好將軍”的課程,

總結老戚的練兵心得不難發現,老戚的強大並不在於兵有多強大,關鍵在於使用賞罰分明的手段促使士兵克服自己的缺點。老戚從選兵開始講起,根據人的體魄分配兵種,對各種武器進行研究,並設計了一套簡單易學的武器用法教給士兵。平日裡為士兵登記身份,讓他們習武、保養身體,制定詳細的軍規、禮儀,並用簡單易懂的旌旗金鼓訓練士兵。出征時如何住宿、如何野營等等方面都有萬全的準備。作戰時也明確安排各個兵種的分工,不至於紊亂。戰後如何分配功賞也有清晰的標準。實乃“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