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事情形容的恰當用什麼成語?

比喻事情形容的恰當用什麼成語?使用者23877429791722019-10-18 04:26:46

成語在詞彙分類上屬於“熟語”。特點就是其意義比較深邃,具有很強的整體性,而且每個成語的意義是很固定的,一般不容易發生變化也不可隨意理解。不知是否可以這麼理解你的想法:你在問這個問題時,或許是覺得類似“摩拳擦掌”這樣的成語,“摩擦拳頭和手掌”才是這個成語的本義,而“形容人們在做某件事前積極的準備態勢”是引申義。如果題主是這樣理解的,那麼這裡就有問題。嚴格來講,本義並不等同於字面意思。例如“白菜”,其本義為“一種十字花科的蔬菜”,而不是字面意思“白色的菜”;有的詞的本義的確和它們的字面意思差不多,但兩者間仍有區別。詞本身的詞義是具有整體性的,也就是:詞義>字義之和(答主為了通俗才這麼說,嚴格地,這裡的字義之和應為“語素義之和”)詞的整體意義要比組成它的字(語素)義的簡單疊加之和更豐富。而對於成語來說整體性更是尤為顯著,以致成為成語的特點。所以這裡我覺得像“摩擦拳頭和手掌”以字面意思為成語本義有些不妥,而且就算要說是本義,好歹也應該解釋為“摩擦拳頭和手掌的樣子”。下圖為《現代漢語》北師大版中描述成語整體性特點的部分:可見成語的詞義是具有很強的隱喻性的,所以“比喻……”的義項我認為就是成語的本義。誠然,這些義項和構成成語的這幾個字的意思之間是有理據聯絡的。比如“雞毛蒜皮”,雞毛和蒜皮都是些廢棄的,沒什麼用的小東西,所以用來指“無關緊要的小事或毫無價值的東西”是有據可循的,但是仍不可說“雞毛和蒜皮”就是這個成語的本義。因為這個成語在固定之時,就是用來指瑣碎小事的,而並非被人們用來指稱幾根雞毛和一把蒜皮,也就是說人們根本從沒按照“雞毛和蒜皮”的意思用過雞毛蒜皮這個詞。反觀一些其他詞的本義,可是曾被真正拿來用在表達之中的,只不過後來詞義變化而不用了而已。比如:來:本義是麥子,象形字。現在成了趨向動詞,表示向說話者的方向靠近。張:本義是弓的繃緊狀態,現在引申為精神高度集中壓力大(緊張),或者被用為量詞。發:本義為把箭射出去。現在被簡化後,兼指人頭皮上的毛和把東西送出去(傳送,頭髮)。這些詞以本義出現的例子:來:於皇來牟。——《詩經·周頌·臣工》,《疏》:“嘆其受麥瑞而得豐年也。張:良弓難張,然可以及高入深。——《墨子·親士》發:其射,見敵急,非在數十步之內,度不中不發,發即應弦而倒。——《史記·李將軍列傳》另外,很多成語是從歷史故事和古代文獻中概括出來的。比如“一鼓作氣”,這個詞是從“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曹劌論戰》)”這句話中擷取而來,然後賦予其意義,比喻趁著勁頭一口氣把事情做完,理當為其本義。只理解成字面意思反而有斷章取義的嫌疑。再比如“守株待兔”“掩耳盜鈴”這樣的,直接是用一個四字詞概括了整個故事,用來比喻“希望不透過努力而得到回報”和“自己騙自己”,這些意思在這些詞誕生之時就被賦予,自然也理應算本義。好了,終於要來回答題主的最主要的問題了,那成語有沒有引申義呢?答案當然是有了。儘管了成語的意義和形式很固定,不容易變化,但是詞彙是不可能不發展的,成語也會有語義變化,會隨著人們的使用習慣的改變產生新的意思。有時會本義新義共存,這時新義自然就成了引申義(嚴謹一點,叫轉義)。但成語的凝固性還是使很多成語在新義產生並得到廣泛的使用後,舊義就被社會拋棄。但是,不能因為本義變得不常用就說本義發生了轉移,本義就是本義,轉義本義的概念本來也反映了詞義的發展,所以不可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