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體現了法的公平性,原因如下:
第一,中國從封建社會至今都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說法,但在執行中出現了不平等。
第二,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殺人者償命,是歷來王朝都有的法律法規。但執行不好。
第三,新中國從成立以來,基本上執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人群及先例,這是普遍現象。特殊情況除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人人平等的享有法律規定陽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不允許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這一原因在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得到真正實現,在社會主義國家,由於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和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制度,這一原則得到真實的貫徹。
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的是法的普遍性特徵。近代以來,法的普遍性表現為普遍平等對待性,即要求平等地對待一切人。法的平等是一種規範上的平等,不是事實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禁止不合理的差別對待,而不是禁止任何差別對待,這也是法的重點和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