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殺人案關二十七年,疑罪從無,但非冤假錯案,國家賠償給嗎?

張玉環殺人案關二十七年,疑罪從無,但非冤假錯案,國家賠償給嗎?淮北日月升2020-08-11 21:27:22

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並向張玉環道歉。這可不是說著玩的,無罪就是無罪,沒有任何折扣存在。

既然無罪,那麼以前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就是典型的冤案,這是沒有任何異議的。

省高階法院已經告訴張玉環,他有依法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

至於國家賠償的數額,主要有以下兩項:

第一項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346。75元/日x9778天=339萬

第二項是精神損害撫慰金,本項原則上不超過第一項的35%。

假定按35%計算,則339萬x35%=119萬元

上述兩項相加,那麼總賠償數額:339萬+119=458萬元

一般來說,第一項基本是固定的、不可改變的,第二項,有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一般會比法定數額更多一些。

張玉環殺人案關二十七年,疑罪從無,但非冤假錯案,國家賠償給嗎?四尺對開2020-08-11 21:42:40

應該給予國家賠償,雖然對張玉環的案子是以疑罪從無來判決的無罪釋放。讓一般人認為還是有爭議的。但法律是有清晰的執行尺度,不能用百分比來衡量是該賠或者不該賠,要麼有罪,要麼無罪。張玉環再審從法律上確認了他無罪,就該得到國家賠償。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①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的錯誤拘留的。

②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張玉環就屬於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因此他有權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