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遭到經營者或服務者的侮辱、誹謗怎麼辦?

消費者遭到經營者或服務者的侮辱、誹謗怎麼辦?使用者19963479581004622020-05-21 08:00:31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或者服務者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瞭解商品的價格、產地、用途、效能、使用方法等,或者服務的內容、費用等,有權選擇商品的品種或者服務的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某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某項服務等。

經營者或者服務者應該主動、熱情地接待消費者的詢問,真實、明確地介紹商品和服務情況,並接受消費者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