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去年度的賬做錯了,怎麼調整?

發現去年度的賬做錯了,怎麼調整?使用者26692406822844192020-01-10 18:38:47

1、對涉及損益類科目的,透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特別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規定,企業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事項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應當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進行賬務處理。例如,在企業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過程中補繳和退回的所得稅都屬於報告年度的所得稅費用,由於該所得稅費用在報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或以前就已存在,日後得到證實的事項,另外對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因此所得稅彙算清繳過程中補繳或退回的所得稅,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應借記或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貸記或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並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2、對於不影響上年損益的錯賬,可直接調整。

3、對於上一度錯賬且不影響上一年度損益,但與本年度核算和稅收有關的,可以根據上一年度的錯漏金額影響本年度稅項情況,相應調整本年度有關的賬項。例如某企業會計報表結賬後,經稅務機關彙算清繳檢查,發現2007年12月多賬材料成本差異30000元(借方超支),而耗用該材料的產品已完工入庫,該產品2008年已售出。這一錯項虛增了2007年12月產品的生產成本,由於產品未售出,不需結轉成本,未對2007年損益產生影響,但該產品於2008年售出,此時虛增的生產成本會轉化為銷售成本,從而影響2008年度的利潤。由於該檢查在報表編制後發現的,上年賬已結平,調賬分錄如下:借:材料成本差異 30 000貸:產成品 30 0004、對不能直接按審查出的錯誤金額調整損益的,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合理分攤。在實際工作中,最常見的是“按比例分攤法”,分攤率:審查出的錯誤金額/(期末材料結存成本+期末在產品結存成本+期末產成品結存成本+期末產品成本結存成本)。例如,稅務機關2006年審查某企業2005年彙算清繳情況時,發現其將基建用原材料3萬元記入生產成本,經核實,期末在產品15萬元、產成品15萬元、銷售成本30萬元。則按比例計算確定各部分相應的錯誤額,並調整各有關賬戶。分攤率=3/(15+15+30)=0。05在產品應分攤=15×0。05=0。75(萬元)產成品應分攤=15×0。05=0。75(萬元)銷售成本應分攤=30×0。05=1。5(萬元)借:在建工程 35 100貸:生產成本 7 500產成品 7 500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 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