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自己的工作沒辦法在規定的時間裡做完,那樣我就會給自己安排加班,工作不完成不光是對公司下面進行的工作有影響,對自己的年終獎也是有影響的,領導對你的工作能力也會產生不好的看法。同事也會對你有看法,大家都做完了就等你的那部份,不完成下面的工作不能開展。這種情況下,那我一定會加班加點的把工作完成。
2。如果時間不著急的情況下,領導因為別人的工作完不成讓我加班,這個對不起,我已經完成了自己那部份的工作,我沒有必要因為別人沒完成工作而加班,加班我也不會去做那部份不是我負責的工作。我只做我工資那部份的工作。所以我也不會加班,給錢也不加。不好意思。
3。如果時間真的是來不急了,我也可以加班的,加個一天二天這個沒問題情況著急嗎?不給加班費也可以,但一加就加一個星期時間的班,還不給加班費,那我得和領導說說這事了,如果領導不給加班費。那我認為這個單位沒有在幹下去的必要了。你不尊重我的勞動,那我也沒有必要在你這個單位做下去了。天下大了,就你一家單位了。我還不相信了我還找不到工作了。活不下去了。
4。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的工作是按年薪算的,就是一年就這麼多錢。也沒什麼加班不加班的問題有事情你就做,那樣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寫在合同裡的了,那就加班,晚上12點有事那你也得去做。工作性質就是這樣的,那就必需去工作。
以上的這些就是我自己的想法。我個人認為做人是要有原則的,如果沒有原則我想你做什麼事情都會越來越被動。
八小時以外沒有加班費的加班?
這個問題在每個企業都存在著這種現象,它也不受我國勞動法的管理條例制約以內。
這得分幾種工資分配製度來進行分析,我國的工資分配方法有以幾種:計件工資制,即你每天的工資多少由你每天做出了多少產品來進行計算,這種工資制度只適合有可計價的產品來執行。
另外一種是計時工資,即你每天的工資由你每天工作了多少小時來進行計算,你工作的時間長則你的工資則高,如果工作時間短則相應的工資少,這種工資分配方法是適合一些機械維修師付,因為他們每天只是守護裝置能運轉,裝置一旦出現固障他們才會有事幹,還有一些管理人員及無法進行計件的工種,但他們每天的工作時間只有八小時。
還有便是用承包的方式進行工資分配,即不管你每天工作多少小時,總之這個崗位是你承包了,每個月的工資就按你所處的崗位進行支付,象一些特殊的門衛工、傳達室、水泵房等他們每天八小時以外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因為你是承包制這個崗位就只值這麼多工資。
最後是企業各層次的管理人員,象各車間的領導,各科室的正付科長以及單位的上層領導,還有學校的老師、農藝師及科研人員等,他(她)們是受工作環境及工作責任約促,八小時以外加班也是沒有加班工資的。
固在我國這種八小時以外加班沒有加班費的現象還是很普遍的存在。
在編的、有國家編制的、還講八小時工作、有福利、待遇!
除了這麼、私企、勞務、還有八小時嗎?連勞動法都沒有!
不服合國家勞動法上班時間的都是加班,應該付加班費。
我是PP匞,一個喜歡用PPT說實話的職場老司機。
不知道你是那個行業的?
最近在京東非常火的“996”工作制瞭解一下
,具體解釋下就是: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一週工作6天。但凡是網際網路公司,創業公司都已經非常熟悉,且執行好久了。
目前這個飛速發展的時代,快節奏的社會,時間就是金錢,很多年輕化的企業為了發展,為了成長,積極鼓勵員工加班,並且把加班當成一種企業文化,加以貫徹執行。
所以不必太過糾結多出的工作時長,可以加班,但是相對應的薪資待遇跟上就好,一份付出,就應該有一份回報,如果企業發展了,你的收入增加了,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還年輕,有激情,生活沒壓力,那就多加加班吧,
有人說世上沒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數,有付出就有回報,加油吧!
地球不爆炸,我們不放假!誰還在乎加不加班給不給加班費。
屬於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行為,應該罰公司十倍補償,不補償的公司所有員工全部辭職並將該行為公佈於公眾讓其企業自行破產解體
你想幹就幹,不想幹就走。這句話是我以前的領導多我這樣說的想去勞動局嘛,他也很無賴的說,你去告啊,我有的是時間耗死你,無所謂多你一單官司不多
只能默默地接受,除非你不幹了!
不給加班費,少給加班費是普遍存在的,因為剝削!
工資給的夠多要不然是沒人給他乾的
首先,先看看現在的工資是不是比其他的高,最起碼要高於平均水平。
其次,你所在的崗位是不是技術型,是否可以接觸到新的技術並可以掌握。
最後,就要看看其他的福利待遇是不是很好,可以享受很好的福利。
現在的社會只要不是很懶很笨都可以養活自己,實在受不了可以找其他的工作
祝你工作順利
有困難找警察,從小我就知道
謝邀 我是長期每天工作13個小時 習慣了 有績效獎金幹勁十足 效益不好獎金沒有就有點懶惰 你們討論8小時工作制的人 幸福去吧 我沒有獎金每月才5200塊 煤礦工人苦啊
如果工作只是為了混日子,那麼誰都想要不加班的工作,可是這種工作一無發展,二收入有限,三學不到東西,毫無市場競爭力,如果想做一個不被社會淘汰的人,為了自己的理想家人努力奮鬥,8小時外的加班真是司空見慣,不值一提了。想得到比別人更多的,就得付出比別人更多的。天上不會掉餡餅砸下來。加班費這種東西有就拿著,沒有也不求,求大放小,格局要大!
為什麼會長期存在八小時以外的加班呢?要麼是人員安排不合理,要麼是人員配置不合理,要麼是非核心技術工種可替代性較高。如果是前兩種可以透過與老闆的合理溝通進行解決或者透過合法途徑進行仲裁解決(此種方式適合準備好後路)。如果是非核心技術工種並且在上崗前公司也有明確說明那麼只能說跳槽吧。找一些有技術性的工作。一招鮮吃遍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不斷的增強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才能改變現狀。希望我的評論對您有用。
能怎麼看無奈啊!
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走就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希望以下為大家分享一這個問題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希望我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能夠幫助到大家,也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們來理一下國家的法律條文,在一起來對公司這種想象的探討。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六條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個人已經遇到兩家長期八小時以外沒有加班費的公司了,而且法定節假日也是變相的休,加一天班沒工資在調休到法定假期。
我們還是先回答一下這個問題,看看公司觸犯的是什麼。
1。 來說說有行業長時間加班又沒有加班費沒有補休什麼的?按行業維度看的話,幾乎每行每業吧。
2。 外人這不是違反勞動法的嗎?沒錯。
3。 大家是怎麼應對的?四種方法:
1)渾渾噩噩的忍受;
2)帶有覺知的忍受;
3)跳槽到不違法的地方去;
4)投訴或仲裁公司違法現象。
個人觀察,長時間加班無加班費無補休現象廣泛存在於每個行業。其實按照公司性質及公司發展階段比較容易看出差別,外企、國企以及過了快速發展期的小部分民企好一些。個人認為,絕大多數僱主與僱員的關係類似買賣關係。
我們用兩條不同的公式來計算一下
公司用公式①薪酬+②崗位對員工個人成長的價值+③上升通道+④讓員工自我感覺良好其他東西(社會地位、穩定性、情懷之類)
,來交換員工的勞動,公司作為買方當然會有以更低成本交換更多勞動的原動力。衡量自己賣的是否划算,顯然是對自己負責的賣方需要考慮的。
自己用的公式 ①薪酬+②個人成長+③上升通道情況+④自我感覺良好程度≈付出的勞動
這個利己主義公式常放心中,會少許多苦惱且能更果斷地抉擇。
想要雞湯嗎?從等式上邊看,大多不滿現有環境又跳不出的人是由於沒有議價能力(自己的勞動還不值錢)。因此,如果多加點班多吃點苦多打點雜多給老闆倒倒茶能換來議價能力的快速提升,不失為難得的經歷。那些四大以及我們法律行業累成狗的人(我指收入一般那部分)都靠這碗湯挺著呢,來,乾杯。不要雞湯的話,從等式下邊看,如果我們在工作中,①②③④任意一個要素出現其他要素難以平衡掉的問題,就要認真思考一下自己的職業發展。
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最後在這裡,祝大家在新的一年有一個美好的開始,美好的生活,每天開開心心的生活,快快樂樂成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