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以下業務的都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1、網店(網上銷售食品、餐飲外賣等);
2、食品店、超市、綜合商場、品牌食品專業店、食雜店、場內經營者、商貿企業、自動食品售貨等;
3、食品批發、零售、批發兼零售;
4、現制現售(主要針對手工食品)。
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整理好相關申請資料;
2、準備好資料後在網上或者到視窗提交申請;
3、在網上或視窗申請透過之後,相關部門會組織人員開展經營場所現場核查;
4、現場審查完畢之後會出具稽核意見,將有關資訊和材料報送稽核環節;
5、規定工作日後作出審批結論,審批合格的,作出同意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結論;審批不透過的,作出不予許可的結論;
6、根據審批意見或結論,生成相應的文書:經審批合格的,生成《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批不透過的,生成《不予食品經營許可決定書》。
7、結果公示,許可機關自作出審批決定之日起同步在網上公示許可資訊。
8、結果送達,申報人按約定的方式透過服務視窗領取辦理結果文書。
提供手工製作營業執照及經營者身份證影印件,向登記機關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