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是六七十年代對鄉鎮的稱呼,為了統一管理,到了八十年代開始就將公社改為鄉了。
在六七十年代,公社的規模就是現在鄉鎮的規模,以前縣一級就到公社一級,公社一級往下就是大隊一級,現在大隊也改為村屯了。
稱呼的改變就是為了更好管理,為了更好執行政策。
人民公社,是馬克思建立的,法國巴黎公社,是馬克思創辦的,最後巴黎公社革命失敗了,後來列寧實現了馬恩克斯理論,成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是集體所有制,而改為鄉搞私有制,什麼分田到戶,包產到戶所以改為鄉,我的觀點
胡扯蛋,人民公社是代表人民利利的領導機。鄉政府是管理人民的機構。
為了便於改革開放的行政重直管理,取消人民民主建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