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人口數量的大幅增加,土地尤其是耕地愈發稀缺,逐漸成為禁止土葬的最主要原因。
1997年,《喪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火葬,該條例規定:
①人中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②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
③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
可見,目前火葬主要在漢族和城市地區開展,以海南為例,直到今天,火葬率都不到8%,而全國的平均標準也只有48。4%。在大城市,喪葬費用水漲船高,而在很多農村地區,火葬場卻經營困難,土葬大行其道。現在一些地方,制定了一些較為務實的政策,比如允許深埋土葬,不設墓碑和墳頭等。
因為土葬佔用了地方使用土地的指標,一個城市把所有的祖墳遷出去,那樣會給地方財政增加很大的收入
這就是為什麼一直說死人事兒的原因,,擋了地方賺錢的路了
人民就要考慮這個所謂的“大局”了
我們國家的土地人均為2。6畝,中東部地區人均只有1。2畝,東部發達地區人口特別密集只有不到0。5畝。土葬一個人一般在0。1畝左右,為了節約耕地,不可以土葬。
主要的原因二點,第一土葬佔用了大量的農民的耕地,第二點,屍體腐化以後,既汙染了土地,也對相關環境造成相當的汙染。
國家禁止土葬是為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透過規定火葬來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其次國家禁止土葬也是為了保護耕地的使用,避免因為土葬佔用農用耕地,從而避免國家農用耕地不斷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