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免檢
2、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
3、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4、麵包車、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造成人員上網的交通事故的車,不享受免檢政策
5、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註冊手續的車,不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
車輛年檢時間規定: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