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出去打工,如何申請司法所才能允許?

緩刑出去打工,如何申請司法所才能允許?使用者12398914709770642020-05-28 10:33:43

緩刑出去(一般不允許離開經常住所地,就是離開的也要有兩地司法部門銜接同意以後才能成行)打工,只要不離開經常住所地的,就可以直接去經常住所地司法所申請;要離開經常住所地的就業打工,必須先行向經常住所地司法所申請;經過司法所核實、批准後才能去就業打工。

《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